童年记忆碎片之八

小学四五年级,期末考数学。砖瓦校舍,五列木桌木椅,我在靠左第二列。

我似乎穿了条短裤。考试中,忽然知觉小腿被什么所击打。低下头,才看到那皱缩密实的纸团。往左侧斜后方看,D正盯着我。他很紧张,脸带歉意。我想起正后方是女生X。他们平时似乎很要好,但我对他们的事全无知识。

放下纸团,写着题,我才意识到,他们可能是在作弊,D大概扔错方向。我使劲掰开那纸团,上面写着一道算术题。我把纸条叠起来放在一边,继续做题。

几分钟后,我实在无法平静。我感到D与X在身后死盯着我,但我没勇气回头看。随后,我被不知道是怎样的一股冲动驱使着,站起身来,大声对老师说:“报告老师,D和X传纸条作弊!”声音大到全班同学都听到,但D和X立即矢口否认。

监考老师是谁我忘了,但我相信她一定是语文老师L,或者其他年级的什么老师,而不是数学老师F。她把我、D和X都喊上讲台。我将那张皱得不成样子,不知道被揉过多少次的纸条再次展开,交给老师。全班同学都盯着我们。

那老师端详纸条良久,她甚至摘下近视眼镜,作努力状,凑近纸条看。铅笔字迹虽模糊不清,但隔着一段距离,我一眼也能看清。我只记得,老师的确看了很久很久。

老师表现出犹豫的样子,支支吾吾地对我说:“这字太模糊,看不清嘛……”又像是自言自语。然后,她将我们打发下讲台,继续做题。

我不记得D回座位时是否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完全没有印象,我只记得老师踟蹰的样子。

别误会,我说起这件事,并非要表彰自己的正义,或是揭露老师的虚伪,或是宣泄某种义愤。很多年后,当我再次猛然想起此事,我丝毫不会像以前那样毫无保留地赞许那个自己,也不会责怪老师,我只是觉得有一点点不忿。

我说起这件事,是因为这件事唤起了我对于自身的某种看法。我不觉得自己正义,就算在前一秒我这么觉得,现在也不是了——当我写到这里,我只觉得自己无趣和呆板。我觉得我缺乏童年时的乐趣:哪怕是作弊。我一直想摆脱那无趣、呆板和严肃。我想要轻轻松松地看待很多事情,像许多人那样,但我做不到。我想要轻轻松松地对待自己的生活,以及与自己亲密的人的生活,同样,我也做不到。

这件事情,连同它背后种种关于我性格与命运的因素,就这样一直跟随着我,在不经意间冒出来,总让我失去很多朋友。

所以现在,每当我发觉自己能够不是“故作轻松”的时候,我总是很欢喜。

《巫山云雨》和章明的电影

今年年初,我在某个影展看了几部章明作品:《新娘》《巫山之春》《秘语十七小时》《爱情狗》,都非常喜欢,尤其是《新娘》。之前在院线看过《冥王星时刻》,最近又在电脑上看了《巫山之春》,所以想起写写自己私人的感受和想法。

章明导演当时在映后谈说,没有几部电影,他能真正按照自己想法来,大部分都是迁就妥协的产物。

根据他的描述,妥协程度还都不小。处女作《巫山云雨》早期被禁播,删减。《秘语十七小时》原本打算拍成恐怖片,在剧组就绪之时,审查受阻,只好临时改剧本,最大限度去掉恐怖元素。《爱情狗》是为邓建国拍的“私人订制”影片。也就是在《新娘》里,导演最大程度地实现了想法,他打趣说《新娘》的拍摄是一次消费,而非投资。

不知是因性情经时间淘洗渐趋平淡,还是生来如此,章明说起这些事的时候,语调淡然而轻松,似乎丝毫没把那些挫折和遗憾当回事,透露出达观的态度。而且我能感觉到,那不是掩饰,也不是虚辞,而是真心话。我当时就想,只有如此人生态度松弛的人,才能拍出这样的电影啊!(《新娘》的映后)

章明的电影方方面面都非常有趣,谈论起来也相当困难。但我想,最容易的一个切入角度大概是,他“如何表现人的欲望”。或者在中间插入一个“诗意地”,即他如何“诗意地表现人的欲望”。

在我看来,用更简单的话(也为大多数人认同)去表述,即章明倾向于用除性爱场面之外的间接场景去描写人的欲望,尤其是性欲,因而造出诗意和余韵来。但这样讲,颗粒稍有些粗。

具体而言,至少有两个侧面可以表述此种描述性欲的方式。一种便是在“压抑”中呈现性欲,就像很多第五代电影导演(或第四代)的作品,比如张艺谋的《大红灯笼高高挂》《菊豆》,谢飞《香魂女》。通过各类影像形式,展现出强烈的压抑感,这种压抑感有时候或许可以是性感的(erotic),但它们通常也是更为历史化,意识形态化的。

这类电影承载了鲁迅以降的中国文学传统中惯有的批判色彩(它们也几乎都是文学改编)。你可以在其中找到明显的对立关系:“保守/开放”,“封建/进步”,“压迫/反抗”,“压抑/释放”。(对于鲁迅来说,最显明的类似例子便是《长明灯》《狂人日记》罢)

在这类电影(或文本中),千年来的封建传统(有时候是“制度”,这在第六代导演中可能更加常见)被视作是压迫人性,压迫欲望的罪魁祸首。它们像幽灵一样折磨了人之后,又附身在人身上,促使她/他去折磨其他人(《香魂女》)。欲望就在强有力的“压抑”和“缺失”中呈现。因此,这类电影里的欲望释放是有爆发力的。即使是某些第六代导演的作品(比如刁亦男的《夜车》)里,也存在此种欲望结构。甚至连章明的《巫山云雨》也受到这种影响。(可以看看出现在策划或者监制里的那些著名电影人,比如田壮壮。)

但《巫山云雨》最有趣的一点在于:在它身上时时可见上述那些电影和文学传统的影响(不论是文本、影像、布景还是人物形象,表演方式),但是它却以独有的方式在抵御甚至拆解上述结构。两种结构并存于这部电影中(《新娘》似乎完全摆脱了这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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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情的终结》读后札记

格雷厄姆·格林的《恋情的终结》讲了一个极为简单的故事:二战时期英国,作家莫里斯爱上有夫之妇萨拉,两人长期欺瞒愚蠢丈夫亨利(似福楼拜笔下的夏尔·包法利而更生动),肆无忌惮幽会做爱。然而在一次轰炸后,萨拉突然以沉默姿态离去。这令莫里斯痛苦无比,他雇佣侦探调查,得到萨拉的日记,读毕才意识到萨拉还爱着自己,不过萨拉的心日久已被上帝所占据……他不顾一切地联系到萨拉,表白衷情,但不久萨拉就离世。其后,莫里斯与亨利相依为命,且他的无神论世界观开始动摇,开始与上帝对话。

这本小说的优秀之处并不在故事,而在叙述。

首先,小说的结构很有趣。前半部分(第一部/第二部),“我”(莫里斯)喋喋不休对萨拉之爱与怨妒,同时揭露往事,过渡部分则原文照录萨拉日记(第三部),结尾部分(第四部/第五部)转向客观,渐渐揭示出“我”想象之萨拉和真实之萨拉的鸿沟。

对我而言,毫无疑问,显然前半部分更有吸引力些。原因在于其声音(巴赫金所谓“voice”)之迷人。作为叙事者的莫里斯在描述失恋事件时展现出一种奇怪魅力:他描述自己的创伤,但不沉溺,以笃定和轻快之口吻淡化痛苦与创伤,仿佛在谈论另一人。作为读者,自然能意识到这仅是刻意的轻描淡写(understatement),而此种叙述的魅力恰在于此——叙述者的自负和掩饰反倒解除读者负担,让他们不必戴着沉重情绪枷锁感受失恋。作者聪明之处在于,他尽可能详尽而微妙地描述失恋感受,却并不使之情感化。

这会让我有一种意识(可能也会让其他某些读者有相同的潜意识):隐含作者(implied author)试图让读者了解其内心感受的同时,减轻他们的情感负担。因而,我对前半部分的莫里斯产生了莫名好感。此种好感同样也来源于莫里斯不同寻常的冷嘲(cynical)态度,以及这种冷嘲态度背后似乎更强烈而真挚的感情(类似于J.D.塞林格的《麦田守望者》)。

这种感情有时会在“我”的叙述偶尔直接凸显出来,有时则通过叙述的编排来暗示。

例如,莫里斯一直采取观察与分析的态度回味此次“终结”。他并没有如某些恋爱小说的主人公一样沉溺在回忆的世界里咀嚼痛苦,而是抬起头,将眼睛睁开,不断地观察并评判着他周遭的世界。这在某种程度上既淡化了他的创伤,也减弱了读者可能感受到的负面情绪。然而,创伤却也还时时显现。

莫里斯如怨妇一般不断观察评判着他周围的人(尤其是亨利),这显然在暗示着他的痛苦:他不愿意触碰内心那些痛苦,所以他选择一直不去谈论它们,而用评判他人来逃避自我省视。另外,表面上他虽愤世嫉俗,对谁都不屑一顾,但是实际上他却不会放弃和任何一个人对话的机会(无论是在言语上还是在心里),他始终拒绝一个人待着,因为独处对他而言意味着地狱。他是一个敢于逃避的人(在我看来这并非一个缺点),当他读萨拉的日记时,他说:

我再也读不下去了。当日记里的某段内容让我感到太难过时,我总是一再跳过去不读。(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17,p.171)

莫里斯用详尽言辞评判他遇到的每一个人,他们最细微的行为与举止:这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傲慢态度,有些人可能会觉得他敏锐可爱毒舌,有些则会厌烦。他也会一本正经长篇累牍地细心解释自己每一句话的缘由:“我这么说是因为……”喋喋不休的姿态也暗示着他的创伤与痛苦(就像鲁迅笔下的祥林嫂)。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叙述者“我”明显缺乏反思意识:他以自我为中心,似乎从未意识到自己在恋情中存在的问题(但我们在他的叙述中可以知道他有问题),对于另一半责怪多于怜悯,对于恋人的丈夫则抱持着轻蔑而非愧疚的态度。

在小说里,这种拒绝反省的轻佻口吻和莫里斯的无神论者身份联系起来,显而易见地抵制着基督教历史悠久的忏悔、内省传统,以及常出现在现代小说中的沉思姿态。在小说中,莫里斯自然而然也对天主教和天主教徒怀着轻蔑的态度,他甚至对激进反对宗教的无神论者也很轻蔑——对他而言,除了自己和爱情,没有什么可相信的了。

因此在后半部分,莫里斯成为了反派。他独特的叙述声音与突然出现的萨拉日记文本产生了强烈对抗,后者采取了强烈的内省自责姿态。萨拉日记,伴随着萨拉本人的死亡,战胜了莫里斯,让莫里斯的世界开始发生动摇,他的叙述也慢慢变得游移起来。

从故事情节来看,莫里斯的确似乎被上帝和萨拉打败了,但语言来看,则并不是。对我而言,萨拉的日记文本单调乏味得可怕,远不及前半部分莫里斯的叙述那么有魅力。在读第二部分的时候,莫里斯第一部分的叙述时时在我心中复现,那个可爱真实声音的消失让我惋惜又回味。作者的真实意图可能是制造无神论者世界观的动摇,但他的叙述反而让我更爱那个自大的无神论者了(像是一位演员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和天赋把穷凶极恶的反派演得惹人喜爱)。

而莫里斯在第二部分的失败,很大一部分来源于作者的机械降神(Deus ex machina):萨拉的死亡,斯迈思脸上疤痕奇迹般的消失。这些都并不能让人信服,它们让人感觉到莫里斯在结尾处的转变似乎是作为天主教徒和天主教作家的作者不得不采纳的结局,这明显的虚构痕迹让人愤怒地觉察到第一部分可爱的莫里斯被作者操弄了。这又好像一部宣传正能量的电影里,反而是真实的反派更惹人喜欢一样(《人民的名义》里的祁同伟)。

P.S. 本书的标题:The End of The Affair也很有趣。我想,用the affair,而不用an affair,此即流露出一种笃定的回忆姿态,而非讲述故事的姿态。作者摆明了要回忆“那一次”恋爱,而不是要讲述“某一次”恋爱。而“那一次”(the)也暗示着某种独殊性和不可取代性,即隐含作者是如此重视这段恋情,认为它与其他所有都不相同。

童年记忆碎片之七

三年级或四年级,我是小组长,一个可以称为班干部而并不被视为班干部的位置。我异常珍惜它。任务是收作业。六七人的纵行,她坐最后一排。一天早晨,我来收英语作业。前几位都相当顺利,但到她,无论怎么说都毫无反应。她自顾自地同旁边“坏孩子”聊天说话。我想打断,但我不敢。

我仿佛遇到一堵无法逾越的墙——不完成老师分配的任务是不可接受的。于是,等待在焦虑中发酵一段时间后,我憋着火发怒了,开始踢那堵墙,就像所有无能之人面对其无法解决的问题时所能做的那样,施加暴力,发泄情绪。

等我醒过来,我发现自己拿运动鞋正狠命踢着她赤裸的脚踝。她穿着凉鞋,脚踝和小腿黝黑。一脚,两脚,三脚……我连踢十几脚,把她脚踝踢得红肿。她没叫一声,也没哭喊,只是看着,仿佛在旁观。或许是我记错了,她可能咬着嘴唇,一言不发,把头侧到一边去。

忘了是否有人来劝架,作业是否收上来也不记得。我只记得放学的时候,“坏孩子”对我说:“XX,你真有裆(真有面子),踢得那么狠,她一句话没说。”后来,我从他们那里得知,她和一个上初中的小混混处对象。他们都为我后怕。

我不记得是那天傍晚,还是另一次,总之,有一次,我望着初中部教学楼发呆。她和那我一直惧怕着的初中小混混分开,走过来,对我说:“XX,问你一个问题,有女生喜欢你吗?”

“不知道。”我说。

“有人喜欢你。”她说,带着暧昧的笑容。

我至今也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她在说她自己,还是其他人。她是在为另一某人传话,是在戏弄我,还是在隐晦地表露真情,我完全没有头绪。我完全没有发现什么女孩喜欢我的痕迹。但我宁愿相信那是她,否则我很难相信(认可)自己施加的暴力没有遭受到任何惩罚(然而在初中大概一年级一次类似的事件中,我受到了惩罚),但如果真是那样,我会更痛苦。

童年记忆碎片之六

在我的童年时代,零星有些这样的时刻:大脑突然空白,身体忽然失去控制,做出些难以解释的决定。

有点像是在某些特定的场合,突然说出一句自己从未预想过的话。又有点像是凭借本能突然抱住(或突然亲吻)一个互有好感但并非心照不宣彼此暧昧的异性,事后才确认相互的情感。但相比于这些,它们又更神秘,更冒险,更失控。因为,往往,在那些时刻,往往是出于恐惧或愉悦,我不仅会交出声带的控制权,也会交出整个身体和大脑的控制权,把自己整个抛出去,将自己置于某种危险(而非仅仅尴尬之中)。

随着年龄的增长,这样的时刻渐渐少了。直至今日,完全消失。这也让我感觉自己陷入另一个怪圈:对自己拥有太强控制力(或变得胆小),无论喝多少酒,也能保持安定平和,不急于倾吐内心,不急于追忆往事,而是想着控制自己,不要失态,不要被人窥见最软弱最疯狂的那一面。享受微醺而非狂醉的状态。当你一直想着控制着什么的时候,或者你反而是被什么所控制着。我多么怀念少年时,自己拥有的那种将自己彻底抛出的能力和胆魄啊!尽管此种胆魄甚至和懦弱无知与恐惧联系在一起,但后者种种,或许反而是拥有胆气的必要条件。这对我来说始终是一件吊诡的事实。

那些时刻,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我都没办法彻底解释自己行为的因由。我能做的,只是把这些事件记录下来,加以猜想和揣测,实际上,我更希望通过回忆,找回那些冲动(以及与之相伴的怯懦、无知、得意忘形),和有关冲动的身体记忆。

第一次是在我大概四五岁的时候。我同父母一起回到乡村老家。我没有见过乡间池塘,亦没有见过池塘边半高的赤裸土堆。生于斯,长于斯的堂兄带我爬上那高高的土堆。随后,我看到他开始使劲往池塘里扔石块或土块。他能够扔得非常远,让土块在池塘中心溅起巨大而美丽的水花。有时候,他还能将扁形石块像飞镖一样抛出,让它在水面上弹跳向前,留下几个小水花,再沉入水中。有时候我甚至觉得那水面是透明橡皮泥捏成的,而石块将要越过水面飞往对岸了。

幼年的我的好胜心膨胀了。我也捡起土块向前扔出去,但那土块是如此松散,还没到半空中就解体,分成几瓣稀稀拉拉坠入池塘边缘——有些甚至还没到达水面,仿佛被截落的分体式导弹。

堂兄开始嘲笑我。好像是那些嘲笑我撒尿不够远的同学一样。我没有沮丧,反倒是越来越兴奋。我举起石块,一个又一个地往前扔,没有一个能扔得比大我两岁的堂兄远。

然后,余光观察着堂兄的同时,捡起最后一个大石块,我把自己抛了出去。好像石块比我还重,又好像石块黏住了我的双手,也可能都不是,有可能在预感到又一次失败之后,随着自己扔出的石块一跃而起,期望自己能够超越那些自己控制不了的石块。总之,我所能记得的只是,我身体前倾,随着我自己扔出的石块飞了出去,落在了池塘边缘。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的。现在回想起来,那场景可笑得就像是抓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提起一样,只不过那一次更有动感。

但更可笑的是,就算我连自己一起抛出去,我也没有落在池塘里,反而是掉在了池塘边缘。我还记得,我绷紧身体,不敢动弹一下,拼命阻止自己从斜坡上滑落到水里。那时刻,我往水面上看,似乎看到了一大片弧形黑色阴影,仿佛有一条大鲨鱼在水下等待着我。又好像,我终于知道了石块的感受。原来被扔进水里,并不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情。

爸爸冲下斜坡,把我救了上来。他后来是这么说的。只不过,在那一天,关于爸爸的一切,我都不记得了。

第二次是稍大些的时候,在我还没有学会骑车的时候,跟着几位同学一起去郊游。他们不知道从哪里弄来几辆自行车。因为我是唯一一个还不会骑自行车的,另一位男生就负责带我。他们让我横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这让我十分恐惧。因为以往爸爸骑自行车带我的时候,我都是直接跨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爸爸的自行车很高,因此他总会先把自行车停好,再把我抱上去。我从未自己上自行车后座,我也从未横坐在自行车后座上。

但我还是硬着头皮坐了上去,紧紧地抓住后座边缘。然后他骑了起来。他骑得飞快,我感觉他骑得比旁边的小汽车还快——爸爸以前从没有骑这么快过,以前带我回老家时,他总是骑得慢悠悠的,因为我在后面抱着他,生怕掉下来。

恐惧从我内心涌起来。更让我恐惧的是,他还不是骑得最快的那个。其他同学远远地把他抛在了后面。他为了追赶(就像是我为了还击堂兄),踩得更猛了。每到一处减速带,自行车就会猛颤一下。

我感觉他的自行车随时都会被汽车撞倒,或者自己散架,两个人飞出去。每经过一次隔离带,这些想法都会出现在我脑海里。然后,我的神经突然绷断了。我好像预知了毁灭一样,不顾一切地放开自行车的后座,从车上跳下来。落地的过程中,手撑地,手腕骨折了。

我看到自己错位的手腕,看到他的车在远处缓缓停下来。接着一群人围上来……我被送到了医院。我向所有人隐瞒了真相,说只是因为我没有抓好,不小心跌了下去。当然也不会有人相信我是自己跳下去。弄得那男孩心生愧疚,还给我送了礼物,我一直过意不去。

后来我一直在想,如果我紧紧抓着后座的把手,不去理会那恐惧情绪,情况会怎么样呢?我会被恐惧彻底吞噬吗,我能够坚持到目的地吗?今天的我肯定会那样做(假使我今天还不会骑自行车的话),今天没有人不会那么做。

但那样一个我,看似愚蠢,又一直刻在我的回忆里,让我无比怀念。

扭曲的梦想与大城市的幻象

ON PODCAST & ESSAY: Sharing A Cab, And My Toes 

去年听到一期Modern Love,标题是“共享一辆的士,还有我的脚趾”(Sharing A Cab, And My Toes),至今念念不忘。播客由Greta Gerwig朗读,第一人称,一位来纽约追逐梦想的女人讲述她自己的故事。Lady Bird的导演来读这篇文章再合适不过了,她拍前半部分,读后半部分。

作者三十多岁才来到纽约,在此以前,她忙于追逐稳定的生活:文学博士、稳定教职、与一位教授同事结婚、养育几个孩子。不过事与愿违,她的计划在“获取教职”这一步就中断了。拿到博士学位之后,她没办法找到工作。

她开始反思,并且改换主意,面对自我,想要去纽约追逐梦想。有点晚了,但还来得及。

我一直被“乖女孩”这件紧身衣裹着,做的事情全是为了符合他人的期待:好成绩,上研究生院,合理的职业发展路径,最重要的是,要保持端庄得体。但是,这样的直截了当、范围狭窄的路径却将我导向死胡同:失业和债务。当我看着那些我寻找学术类工作时收到的拒绝信,我感到内心涌起了安慰。我现在可以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情,我想。现在,我能够搬去纽约了。

来到纽约之后,为了谋生,她在一家“标准考试培训”公司做教研工作,她发现这里(或者所有这种类型的公司)有很多和她类似的无奈的梦想/爱好追逐者:

有一位医生,私下里想要唱歌剧,一位律师想要成为优秀的飞盘选手,还有一位工程师想从事声音设计工作。这是一片摆满了与环境不相称的玩具的岛屿:作家,演员,音乐家,他们痛苦地从事着自己不喜欢的工作,只是为了支持他们那奇怪的爱好,内心深处的欲望,以及毫无前景的职业。

读到这里,我想起J.M. 库切在《夏日》里所作的评论:“教师这一行,充满着不合适的人,和寻求庇护所的人。”不论如何,尽管工作辛苦,她至少有一群志同道合的人陪伴。

话虽如此,梦想却仍不知所踪,此前有关纽约的种种奇妙梦想一件也没有发生在她身上。她每年收入32, 000美元,在纽约,只能住在仅能容纳一张床和一盏台灯的小隔间:

我们每天工作很长时间,下班以后就去泡吧放松,谈论着我们那浅薄无聊的生活。

一天夜里,劳碌的工作与消极的痛饮之后,作者搭出租车回家。忽然,一位不熟悉的男性同事挤上了那辆车。她有些尴尬,但还是接受了。

也许是为了避免尴尬,他们聊了起来。

“我马上要结婚了!”男人说。

“恭喜你。”女人说。

“可是我有一个梦想就实现不了,我的未婚妻,无论如何,都不让我干那件事,请问你能满足我吗?”男人真诚地请求。

“你的脚趾很美,我可以舔它们吗?”男人继续说。

作者同意了,并非因为恐惧和威胁——男人对她没有任何威胁,而是由于内心涌起的一股貌似崇高的强烈共情:

在那一刻,时间静止了。我已经搬来纽约,想要实现自己最重要的梦想了。但是这个年轻人,向我展示他小小的梦想。我想,我人生中一直都在说不。所有那些我从没有搭过车公路,所有我放弃的机会,所有我未曾亲吻的嘴唇。然后,我想,纽约并不是一个有关“不”的地方,它只与“是”有关!

她将自己的全部感情投射到这位同事身上,仿佛所有的遗憾、委屈、不甘,即使是来到纽约之后生活的平庸都可以用此种情感来消融化解。

出人意料的是,几天以后, 一位女性同事对她倾诉,讲起这位男子在类似的出租车上,对她做了同一件事。这是个骗局,我当时想,那个男人根本没有什么梦想,他只是重复地利用相同的谎言去欺骗那些被“纽约情结”所笼罩甚至控制,渴望实现梦想变得不同而又走向平庸的脆弱的人罢了。

但令我惊异的是,作者没有被欺骗的愤怒,而是表述了以下感受:

不。我只是感觉到我内心萌生了对他的一点点赞赏。这个男人是如此执着专注于他的梦想,他用最直接最大胆地方式实现它,还带有一点点欺骗。他就这样,让他的梦想一次又一次地实现。

在我看来,这是一种极为虚假的情感,一种类似于米兰·昆德拉所反复提到的刻奇(kitsch)的情感,它并不指向也无法表征任何特殊个体的内心感受,而是所有纽约市民的集体虚伪,共同幻觉,以及自我感动造就的虚假崇高。

这种情感不仅虚伪,它也会遮蔽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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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烟

五年前,我同他相识,那时我正在南方读大学。他大我五六岁,算是学长。我入学时,他早已毕业。说来奇怪,虽然毕业,他却一直留在学校,没有工作。同时,亦未继续深造。他租住在学校附近一间简陋的公寓里,每到上课时间,他便会随机出现在某个教室,旁听喜爱的课程,还常同老师辩论,大家也习以为常。我和他就是在课上认识的。

他很聪明,学什么都快,在课堂上也总是相当机敏,善于表达。几乎所有老师、教职员工,他都非常熟悉。夸张点说,校园里好像就没有他不认识的人——所以后来我从他那里听来不少八卦。最令我惊异的是,我们的辅导员常常把办公室借给他,或休息,或学习。他手里就有一把钥匙。他告诉我,从认识开始,她就一直对他有好感,直到现在。

话虽如此,我并非暗示他欺骗感情之类。他并不这样。一开始,他就告诉了她,他对她没有男女之爱。她也接受他的态度。在她结婚之后,他们仍然是好朋友。但每次看到两人见面,我总能从她的言语和姿态中感受到纯粹的愉悦。她的态度,与其说一厢情愿,不如说心甘情愿。在不求任何回报的前提下,她愿意为他多做些事情,他也欣然接受她的好意,仅此而已。

他总带着我在校园里四处漫游闲逛,和不同的人打招呼。有刚认识的本科生,也有认识多年的研究生。每到这种时候,我总会很开心。我希望大家把我当成他男朋友。仅仅那样想,就足以令我高兴。有意无意地,我会踉踉跄跄,趁势挽住他的臂膀,就这么走一阵。他知道我喜欢他,也乐于看到我嫉妒,便偷偷告诉我,这些人里有很多是他旧爱。

我问他究竟有多少。

“至少20%吧,”他说。

当时我觉得他在吹嘘,肯定是。但我又不得不承认他魅力十足,至少对我来说是如此。他虽是异性恋,且相当有男子气概,用现在流行的话来讲,相当“直男”。但和他一起,我丝毫不用掩饰自己的脆弱,再也不用假装什么。我常同他一起看电影。我总是很享受那些时刻,因为在他身边,我可以毫无顾忌地流泪。有时候,他会陪着我一起哭。

我从不介意他借同性恋身份来调侃我。我知道他并无恶意。他会大方和我讨论任何有关话题,甚至会开些冒犯性玩笑,而丝毫不会让我有哪怕一点点压力。他告诉我,他也同男生做过爱,“但后来发现不喜欢那种感觉”——尽管如此,他还是喜欢和我这样的男生在一起,不管干些什么,他都能过得挺开心。他说这不是大家理解的兄弟情。他不知道这算不算同性恋。我也不知道,但我希望是。

他总能制造出轻松氛围。不知为什么,同他在一起,我总感觉很轻松,得失忽然变得茫远,压力烦恼渐渐模糊,仿佛任何时候都可以抛开一切像他那样生活。

抽烟也是那段时间学会的,一半是为了取悦他。我从小就“乖”,本能厌恶烟民,就像我害怕纹身者一样。大一时,我曾同烟鬼室友大吵一架,闹得人尽皆知。但同他在一起的某刻,我忽然觉得无所谓,开始接过他递来的香烟,慢慢学会将烟雾吸进肺里。

他最爱抽十二元一包的红南京。每次抽烟前,他会把海绵过滤嘴撕下来扔掉,直接抽烟叶。

“带着两层过滤嘴抽烟,就像带着双层安全套做爱。”他告诉我。

“带着双层安全套做爱是什么感觉?”我问他。

“没有感觉。”他深深地吸进一口烟,缓缓吐出烟圈,慢悠悠地回答我。

那时的我既不了解抽烟,也不懂做爱,所以只能沉默。后来,当我对香烟品类、口感有些许了解,鼓起勇气在超市买了一包万宝路爆珠之后,又问他:

“那爆珠像什么?”

“就像冰薄荷安全套。”

那些话总能让我愣住。我觉得他在挑逗我,而他却迟迟未有行动。

 

不管同他相处多久,我总还是充满好奇。因为对于他,我实在所知甚少。我疑惑他为什么以及如何以此种方式生活下去。收入从何而来?父母是否知情?面对这类话题,他总是保持沉默,顾左右而言他。

他告诉我,留在学校仅仅是因为喜欢这里。他太爱校园,以至于舍不得离开。仅此而已。

“学长,那你未来打算干什么呢?总不能一直在学校漂着吧?”我会试着问他。

“我不知道。我熟悉也喜欢这里的一切,包括几位留下来的老同学。他们并不那么喜欢我,但我不在乎。如果要离开,肯定是因为有更重要的事情。”说着他开始摆弄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学生卡。那是一位男生的学生卡,本科蓝,建筑系,大一新生,高中生的青涩面庞。我还挺喜欢那张照片。那是他的新情人吗?我稍微有点嫉妒,如果可以的话,我也可以把我的卡借给他,用多久都行。如果他手上的学生卡是我的,不管怎么样,我都会很开心。

“但目前没有。”沉默良久,他的话打破了我的幻想。

我实在很佩服他。他总能将令同龄人纠结万分的问题描述得云淡风轻。譬如工作,譬如爱情,譬如性。这三件事,均让我无限迷茫。

“读一个硕士呢,或者博士?”我只能继续问。

“我不喜欢学术。我喜欢学校,喜欢校园。但我不想受学校里条条框框的束缚,我不喜欢为了完成论文读烂书,你知道,尤其是系里老师写的那些。研究生院里,你那些学长学姐我也熟,据我所知,他们都过得挺糟心。就现在这样,挺好。”

“那你究竟要靠什么来维持生活呢?”这句话我没问出口。我知道再问下去,就要触及禁区,只好作罢。

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对我说:“对我来说,最好的方式就是突然消失在校园的某个地方。”

“消失?”

“对,是消失,不是离开。我会留在这里,但你们再也找不到我。对我来说,你们很重要。我不想离开,是因为我不希望你们伤心或失望。就算某一天你们找不到我,你们至少应该知道我还是存在的。”

“消失和离开……有区别吗?”

“有。消失这一行为并不带有任何本质性情感。它证明我还爱着你们。”

他总会对我说“你们”,而不是“你”。好像有很多个“我”存在一样。我知道,除了我之外,他有不止一个伴侣。说实话,我也不怎么在乎这件事。我只是不喜欢他和我说话时总用“你们”这个词罢了。

他从不让我去他的住处。约我出门时,他会选择离学校尽可能远的地方。有时地铁要坐两个小时。我对他住处的了解全部来自他的描述——一个简陋、窄小、隔音差,窗户有点漏风的隔断间,房间里堆满杂书,连伸脚的地方都没有。

说实话,我不太相信。约会时,他总是出手阔绰。第一次约会,他就请我喝星巴克特调手冲咖啡,七十多一杯。那时我还没在星巴克消费过。在商场散步时,他又要停下来,喝杯三、四十元的喜茶。他一面说自己穷,要省钱,一面又不断花钱买些不相干的东西。比如说手表,最新的iPhone,或者我完全没听说过的潮牌衣裤。他会让我帮忙取那些寄到学校的快递。对于他的穿衣品味,我了如指掌。后来我上网检索他常穿的品牌,发现自己一件也买不起。

刚开始,我觉得他是个富二代。但渐渐地,当我们愈发亲密以后,他便开始找我借钱。出门吃饭,譬如说火锅,海底捞或者其他什么,他会说自己暂时手头紧,然后以央求眼神看着我。我心软,只好咬牙付钱。但还好,这种情况并不多,大多数情况我和他平摊。

后来,他开始找我借钱,三百或五百,次数不算多。但如果我不提醒,他绝不会主动还钱。我想,他清楚知道我的承受能力,因此朝我借钱的频率和数额永远维持在一个既不会使我发火,又让我可以承受的程度。可他究竟靠什么生活呢?靠着朝每一个天真的小男孩借钱吗?

我知道他有一位女朋友,是他主动告诉我的。除此以外,他几乎什么也没说。照片也没给我看过。我唯一能确定的是,她对他是极其稳定的存在。不论发生什么变故,他都不会离开她。他告诉我,他们认识三年,恋爱两年。我打电话过去,只有当他和她在一起时,我才完全不介意。

校园里会有一些风言风语。聚餐时谈到他(他在系里算是个名人),系里认识他的学长学姐会暗示我,他靠女人过活。说得更露骨一点,他是靠和女人睡觉来挣钱。据我对他的了解,这不太可能。即便如此,就算他确实靠同女人睡觉来挣钱,顶多是靠着和某一个女人睡觉,而不是许多女人,也就没什么值得丢人的了。那时的我还会看重这个区别。

 

我知道,他非常喜欢我。我能感受到他对我的爱。我的意思是,就算他同时爱着很多人,我也从未感觉这份爱有所减弱。对于我,他采取了同对辅导员一样的坦诚态度。在我面前,他从不避讳自己有一打伴侣,甚至还会给他们编号(当然只是玩笑)。正是他的坦诚,让我无法介意。他对我们的爱本就是缺乏占有欲的,他也不期望我们对他存有任何不切实际的期待。嫉妒可以是乐趣,却决不能发展为真情。当我们开始拿这件事开玩笑,它就真的一点都不重要了,比如我看到他偷偷摸摸走开打电话又默默回来,便会说:“备胎又来电话啦?”

他总是一笑置之,“瞎说什么呢!”

至于他对我的喜爱,有时又显得居高临下。我明白,学长是把我当小孩子。所以每当他嘲笑起我的幼稚,或用长辈口吻同我讲话,我都忍不住生气。 我实在不希望被那样对待,但我又明白,自己确实太胆怯,也缺乏经验。那时间,我做梦也想拥有一段成年人意义的爱,而跟学长的交往更像是一次被动的排演,而非主动的练习。极少情况下,他也会对我撒娇。他当然很懂得怎样撒娇。既不让人厌烦,又能达成目的。譬如说,要付账的时候,他会偶尔祭出此类绝招。我必须要讲,对我而言,那是存在于我和他关系中最美妙的部分。

我想要得到他。请原谅我,我知道说“得到”有些自不量力,但我仍想这么说。我还记得,那是十二月底一个临近圣诞的日子——我知道圣诞节不属于我,但我并不在意,直到现在我也不在乎什么节日、生日或是任何能给人带来仪式感的日子,所以就连自己是哪一天认识他,我也没有记住。那天,我和他一起去校外参加电影首映。结束后,我们都意兴十足,一句接一句讨论着电影。在那个时刻,我决心要尝试一下。

“学长……这么晚了,打车回去太贵,不如——就在附近找个酒店住一晚吧!”我从没有改过称呼,他也一直叫我“学弟”。

他一句话不说,只是狐疑而暧昧地盯着我。他明白我的意思。就一句话,我就被他戳破了。他的从容好像黑洞,把我的勇气、信心甚至是欲望都给吸了进去。对于开房,他却也没有反对,所以我们还是有意无意地散步来到附近一家快捷酒店。很快住了进去。双床房。

一进酒店,他就洗澡去了。我不知道他会不会主动。他会裸着身子出来吗?他知道我想要,但他会满足我吗?他开始洗澡,浴室传来哗哗水声,把我的杂乱想法都冲走了。我不敢脱衣服,而是脱掉鞋,抱着双腿,紧张坐在床边。我甚至想要逃出去。

不久之后,他从浴室出来,裹着浴袍,若无其事地钻进他的被子,兴奋地转过身来对着我说,“刚才聊到哪儿了?”

我愣了一会儿。然后我就知道,从那一刻开始,一切都已经结束。我把外套和长裤挂在晾衣杆上,袜子塞进鞋里,也钻进被子,仰脸面对天花板,不敢直视他。我敢保证,他肯定知道我在想什么。

“忘了,我有点累。”我说

“那就睡吧?”

“嗯,睡吧,学长晚安!”

“晚安。”他拨弄着手机说,“明天周末,咱们睡个自然醒。”

那天晚上我很害怕,翻来覆去,凌晨才睡着。我害怕自己被圈进一个无法逃脱的陷阱:他会是少男猎手吗,或者连环杀人犯?我害怕被他杀死。对于生活,他表现得太从容,从容到让人感到无比虚假。我开始想象他假面背后的样子,憎恶他的从容。

第二天,我们坐地铁回学校,一路上都没提同住这件事:酒店的好坏,隔音效果如何,热水是否充足,空调是否够劲,睡得怎么样,一句话都没提,就好像昨晚我们没有住在酒店,就好像我们一直散步到清晨。

 

时间这样流逝,我们再没有提起那一晚。我们仍然继续约会,周末时在街巷间漫游整天,工作日则往往结伴去看晚场电影。如果他知道我第二天有课,便会迁就我,选一个离学校较近的地点。自然而然,账单就归于我名下。有时,为了避免付账,他甚至故意不带手机。但我一点也不恼怒,因为我很烦他同我约会时刷手机的样子。我最害怕看到那突然蹦出的成百上千条微信。我不知道都有谁在找他。

他对本地的酒吧、咖啡馆、餐厅了如指掌。每次我们在外漫游,他总能找到合适的去处。走累了,便把我拉进一间咖啡厅里,跟老板寒暄两句就坐下来。实际上,我们几乎不怎么说话。不知为什么,以前如果同一个人坐在一起,没有话说,我会紧张。但和他在一起就不会。那时候我想,我们对彼此而言,就像深夜为自己播放的音乐或电台。说些什么并不打紧。

可当我学会认真地盯着他那宽大鼻梁时,或者当我再次为他付清账单,他又愿意和我说说知心话了。我一直觉得他很神秘,太过神秘以至于虚假。所以每当他偶尔流露真情,我反而分外感动。他会同我讲起心底里的隐忧,他和我都知道,一直这样漂着,流连在校园,无论如何,都是不可持续的。

“这就像养猫一样。”他对我说。

“养猫?”

“对,假如你谈过很多次恋爱,你不会对人越来越感兴趣,你只会越来越失望,不是吗?”

“我不知道……”

“你对人失望了,所以你想养只猫,和它培养感情,就这么过下去。很多人都这么想。”

“是啊,猫或者狗,其实我更喜欢狗。”我补充道。

他好像没有听到我的话,自顾自继续说:“猫的寿命只有十二年,十五年?最多二十年,它不能陪你很久,明白吗。它会很快死掉。”

“可二十年已经很久了呀。”我说。

“冰洋,你才刚过二十岁。”他说,“你当然觉得长。”

我不知该说些什么。仔细想想,我确实也才刚刚活过猫的一生。我看着学长抽烟,一言不发。我想,他一定还有想说的话,总是这样。他朝天空吐了一个接近完美的烟圈,当白色烟圈漂浮在空气中时,我在心里祈祷,希望它能够停留更久,久到我们可以忘记时间,永远待在一起。

“你知道得了艾滋病可以活多久吗?”

“不知道,我记得是很久……”

“在我小时候,不像现在。”他说,“得了艾滋病,大概也只能活那么久,十二年或者十五年,不知什么时候会死掉。养只猫,如果你真的离不开它,你会感觉自己好像和一个艾滋病患者待在一起。你的时间尺度和它是不一样的。你还是青年,它却已经到老年了。”

“可是,一只猫死了,不能另养一只吗?”

“那就跟人没什么两样了。”他叹了一口气。

我完全没搞懂他的话究竟是什么意思,所以我只能同以往一样,保持沉默。

他又抽了一根南京,接着说:“其实我留在学校,就像他们养猫一样。也没什么不同。我不想养猫,但我实在舍不得现在这只猫,也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死,但我就是离不开它。”

我只好继续沉默。我在回味他说的那些没头没脑的话,他是在谈论某一个具体的人吗,或只是表达一种感受?那时我感觉不到。我唯一能感觉到的是,从那一次谈话开始,他渐渐陷入消沉。我是说,他的意志似乎渐渐被什么所侵蚀了。

虽然在很多人看来,他生性散漫,但以往,我总能意识到他仍被什么所支撑着。那是一股很强大的力量。

起初,他和我一起抽烟,总是教导我把烟头扔到指定位置。过人行道的间隙,如若我闯红灯,他会发火走开。可自那天以后,我发现他渐渐变得随意。他开始乱扔烟头,旁若无人地闯红灯,对擦身而过的行人品头论足,用手机偷拍地铁里的年轻女子。

我感觉他的心乱了。但我不知该怎样帮助他。我唯一能做的只是,在他约我出来,想要找我倾诉的时候,有求必应。在他需要付账的时候——只要我付得起,都一一承担。

随后,我却渐渐嗅到他身上发展出的一种危险倾向。我越来越害怕他了。

那是个周六下午,我们在公园里散步。他整个下午都在逗野猫,抽烟。走到一处,同一只猫逗玩一会儿,就换一处,再找一只猫玩。终于,在公园湖边的凉亭里,他抱起一只背上有一抹黑毛的白猫。那只猫毛很短,胖得不像是流浪猫。

他点燃一根烟,将烟头烫在猫的身体上。猫嘶叫,挣扎,想要攻击他。他很懂怎么控制猫。他用右手托住猫的前胸,压在大腿上,左手抓紧猫的后肢,那猫毫无办法。他在猫的身体侧面,大概是腹部,伸出烟头,烫了三个明显的烟疤。

猫一直发出尖利的怪叫声。好在附近没人,否则他的行为会被拍成短视频,上传至网络,引发一轮又一轮的声讨。我当时很害怕。

“学长,你到底想干什么。”我问。

“你爱怎么想怎么想。看不惯我了,就走吧。”他若无其事地把猫放下,猫很快逃走了。

那天我们仍然一起吃晚饭,几乎没说话。之后,有时他约我出来,我会拒绝。有时则会答应,因为那一段时间,我陷入另一段感情纠纷当中,我想要向他倾诉。不过我的要求是,心情不好,也不要对猫下手。

他答应了。不过我从未记得他认真听我讲话,他还是说着自己那些男友,隐晦地抱怨女友,甚至开始暗指自己的家人。我想如果在以前,我一定会兴趣盎然地聆听他的故事。他开始向我吐露自己的真实处境了,这在以往是梦寐以求的。但不知为什么,我当时已不太想听。

 

和他相识后的第二个暑假,他突然约我去泰国,说是想学潜水。我拒绝了:我告诉他,我是高度近视,没有办法潜水。

事实是,我实在没有钱了。为他,我还欠着三两万花呗。我想过偷父母的钱,或编织一个借口,直接找他们要一笔钱,但我还是放弃了。我既没钱,也害怕。那时候我已对他渐渐不再依恋。他日益表现出的暴力倾向更让我觉得恐惧,我害怕独自与他前往异国。

而我又担心,这会让他绝望吗?回头一想,又埋怨自己多虑,他似乎不可能缺少人陪。

刚回到学校,我便接到一个电话,是女人的声音。

“你好,请问是李冰洋吗?”

“我是……请问您哪位?”

“我是你学长的女朋友——你知道我说的是谁吧,我想和你见一面,可以吗?”

“是因为知道了我和他的事情吗?”我意识到自己说了一句可笑的话。

电话那头的女人也噗嗤笑出声,但她很快收起笑声,与我约好时间,两天后在校外见面。我之所以答应她,倒不是多么担心学长出事。最近几天,我还能看到他朋友圈里的夜店、海与沙滩。我想要看看他喜欢的女人究竟什么样。

我如约赴会。出发之前,我洗了澡,刮了胡子,手忙脚乱吹干头发。工作日下午三点,学校对面的咖啡厅几乎空无一人,店员们懒散地四处张望,互相开着玩笑。

我在咖啡馆二层露台找到了她。她坐在那里,用电脑写着什么东西。她深埋于自己的事务,完全没注意到我。我怯生生走上前去,打了个招呼。她才回过神,将振动个不停的手机关掉,电脑放进那军绿色双肩帆布背包里,抬头盯了我一会儿,微笑着对我说:“你真可爱,怪不得他会这么喜欢你。请坐!”

她穿着一件稍显宽松的墨绿色T恤,端坐在椅子上。T恤正面印着the Beach Boys的专辑封面Pet Sounds。她看上去只有二十三四岁,比我想象中年轻许多,很瘦,素颜,淡褐色的齐耳卷发散乱地遮住小半边脸颊。

我怯生生坐下。沉默。她眼睛里满是血丝,我猜她最近经常熬夜。

“要喝点什么吗?”她问,在我点头之后,唤来店员。

我要了一杯芒果奶昔,她则又点了一杯美式咖啡。

我试探性地问道:“请问……学长他是出什么事了吗?”

“为什么这么问。”她几乎是面无表情地反问。

“我想不到你为什么会找到我,他知道吗?”

“不知道。”她仍然没有任何表情。

“我只想确认你还好,我很担心你。”她突然说了这么一句。

“我?”

“你知道,他最近状态很不稳定。”她补充说,“你可能比我更清楚,因为我已经很久没有见过他了。”

“我也是——”我停顿一下,咽了口唾沫,语无伦次地说道,“他确实不太好。我们走到公园,他用烟头烫猫,我难受死了。后来我们就渐渐不见面了。”

“他早就开始这么干了,”她说,“那只是标记。”

“标记?”

“属于他的标记。在猫的毛皮上烫三个烟疤,猫就属于他了。”

“为什么要这样做呢?”饮品还没上,我感到胃里一阵痉挛。

“按他的说法,他想与那些猫建立联系,但又不愿把猫圈养起来。”

“可猫不会很痛苦吗?”

“冰洋,你知道牧民是怎么给牛羊计数的吗?”

“完全不知道。”

“是这样,待牛长到一定程度,他们拿一块刻有阿拉伯数字的火红烙铁,硬烙在牛屁股上,把毛烫到焦黑,肉皮烫得卷起来,这样给牛编号。如果运气不好,排在后面,编号是两位数,要被烫两个数字,运气更差的要烫三个。他们会用铁架和锁链把牛固定住。因为整个过程会非常痛苦,比用烟头烫疼多了。”她顿了顿,喝了一口咖啡,继续说,“但被烙铁烫过以后,它们就相对自由了,对吗?它们不需要一直被关在牛圈或小屋子里,随时都能出去吃草。身上已经有了标记,所以主人不必担心它们走失,或者被人偷窃,也能在它们有限的寿命里给予一些自由。”

“这和猫又有什么关系呢?况且他们迟早也会被吃掉。”

“你觉得猫狗很幸福吗。他们成天被人类圈养在家里,吃猫粮狗粮——人类用食物来控制他们。他们有时会发情,大声呻吟,那代表他们渴望繁殖交配,然后人类会把他们阉掉,放在身边当宠物。你希望过这样的生活吗?”

“不希望。”我觉得自己快要被她说服了。

“他们存在的唯一目的只是帮人类缓解孤独,或是用来炫耀、怜惜, 在发情以前,他们就已经被阉割。你想想这是一件多么可悲的事情。牛羊呢,牛羊可以交配,可以四处行动,它们可以选择各自爱吃的草,放过那些不爱吃的。尽管它们真的像奴隶一样被烙上印记,最后也免不了被屠宰,但至少在短暂的时光里,它们还是自由的,不是吗?”她越说越激动。尽管有微风,咖啡厅外的露台还是很热,她额头出了些汗,擦汗时我猛然看到她脸颊深处暗红的淤痕。

“对不起,冰洋,我说话越来越像他了。以前我也和你一样,不大习惯像他那样想问题,太刻薄,也太残忍。但不知怎么的,我慢慢被他说服,或者说,我好像变成另一个他。”

是啊,说话的时候,她几乎变成又一个他。我想起了那个用烟头烫猫的学长,那个他好像跟以往都不一样。我很好奇,他们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姐姐,说实话,我很羡慕你,他什么都不愿意和我聊,可能认为我太幼稚,我感觉他是把我当玩偶或宠物了。”

想了想,我补充了一句:“就像一只猫。”

她愣了一小会儿,然后微笑,补充道:“这是好事——正因为靠太近,你学长像黑洞一样,把我过去的一切都给吸了进去。”

我想象学长的脸变成黑洞,像是《千与千寻》里的无脸男。

“他对任何事情都有自己的见解,而且非常强硬。嘴上讲尊重,谈倾听,但我知道,他骨子里是个暴君。我原先也有很多想法,但不知怎么地,都被一点一点磨没了。”学姐继续说。

说着她拿出手机摆在桌子上,打开网络,手机又振动起来。

“你看,”她一边拿起手机,一边苦笑着说:“我现在好像是一台为他服务的赚钱机器。没白天没黑夜工作,一天赚的钱可能只是为了满足他的一点小欲望。我当初选择工作,部分确实是为了支持他,过他理想的生活。但现在——现在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了,他变成这个样子……”

“你要抽烟吗?”我鼓起勇气问道,递去一根南京。

“来一根吧。谢谢。”说罢,她下意识地剥掉过滤嘴,燃起烟来。她抽烟的样子同他非常相像。简而言之,非常有魅力,有节奏感。但那是她自己吗?

“对了姐姐,你刚才说担心我,为什么会这么说呢?”我突然想起她说的这句话,“而且我还是没搞明白,你到底为什么来找我。”

听完我的话,她的眉头忽然皱起来,严肃地问我:“冰洋,跟姐姐说实话,你最近有没有和他发生关系?”

我愣住了——当我回过神来,马上回答:“没有。”

“那就好,我担心的就是这个。”她叹了一口气,开始抓自己的头发。头发被她抓得更乱了。那似乎是一种解压方式。

“为什么这么说呢?对不起,我不明白。”我说。

“实话告诉你,他有可能感染HIV了。他跟我讲过,他喜欢你,在乎你。听他描述,我觉得你既善良,又可爱。我最近特别焦虑,担心你也染上。”

“那你呢?”

“你不用担心,他从没和我做过。”她直截了当地回答。

 

从始至终,我都不知道他如何感染上HIV。学姐对此缄口不言(她只是担心我的安全,不愿透露更多信息),他自己也从未向我透露。我突然有些后怕,如果那天晚上在酒店我和他做爱了,如今情形就会相当棘手。我感到庆幸,但很快回过神来。她仍然在抽烟,无神地盯着楼下的行人和车辆,仿佛刚才并没有提起任何一桩要紧事。

“很难相信,我听他说,你们在一起已经两年多了。”我对她说。

她出神地抽着烟,似乎没有听到我这句话。

“我也很难相信,虽然我并没有那么在意做爱这件事。”久久的沉默之后,她终于开口了。

“从前没有,并不是我不愿意。我一直在等着他主动。我总误以为自己表现得太矜持。我开始觉得,因为这样他才迟迟不行动。同时我也暗自高兴,我知道,那说明他很尊重我,虽然尊重得有些过头。所以我开始这样那样暗示——你知道这对女生来说很困难,可他却总是在回避。

“后来,我偶然发现他经常和你这样的小男孩出去玩,才意识到他可能是同性恋,而我,只是他为了向父母交差使用的一件工具而已。但后来,他主动跟我讲了你们的故事。我欣赏他的坦诚,我知道他不算Gay,就算是,他也同时享受和女人做爱——他会不经意间流露出来。有时和他发生肢体接触,我完全能感到他的冲动,可到最后他还是选择拒绝。”

“可这究竟是为什么呢,他明确跟我讲过,他讨厌和男人做爱。”我说。

她轻轻叹一口气,回答道:“我也不知道,可能是怕我也染上什么病吧,他从未正面回答我。我知道他很在乎我,什么都跟我讲,永远都希望我跟他步调一致。他对别人都不这样。有时候,我真的会被他的热情打动,所以……你知道,那太有诱惑力了。”

不论是听她描述,还是看她的状态,我都能感觉到她的痛苦,她想摆脱学长。但那时我还想不通人为什么会陷进如此深的泥潭里。

“姐姐,虽然我并不了解你们的关系,但我有这样一种感觉,也不知道对不对。你和他在一起,一直是很痛苦的状态。既然这样,为什么不选择离开呢?”我说。

“冰洋,姐姐问你一个问题,你觉得住在咱们这个城市的人们,都过得快乐吗?”

“可能是我自己过得不开心吧,所以看谁都不开心。”我答。

“那他们为什么不选择离开呢?为什么不选择一个更适合他们的,能活得更开心的地方。”她追问。

“我不知道。”

“冰洋,这件事很复杂,我现在不太愿意谈。以后如果有机会见面,如果恰好拥有那种心境,我会讲讲过去的故事。现在,我先给你举个例子:你知道,大城市,就像你那位学长一样,它很有魅力,总能让人一眼就爱上,当你第一次来到这里,你会特别开心,因为你会以为这里所有的美好都有属于你的可能。每个第一次来这里的人,都会收获这样一份承诺。为了这份承诺,有些人会忍受微薄的薪水,高昂的房租,劳累的工作,坚守下去。可能过十年,可能过二十年,也可能过三十年,这些人仍然做着同样重复的工作,但那些幻象,那些属于大城市的美好她几乎一样也没有得到。但她已经老了,所以更不能离开,因为如果要离开,她就找不到自己的位置了,她发现,没有任何地方能够允许她安放自己,除非她选择毁灭自身。”

学姐一口气说完这些话,又狠狠抽一口烟,咳嗽了两声。她不经意间吐出一个烟圈,白色烟雾漂浮在空气中,像学长吐出的那个一样完美。

“你学长对我来说就是类似的存在,现在,不能说毫无感情,我想我甚至还爱着他,也相信他真的爱我,但我真的已经快到极限了——明白我意思了吗?”

“我想,我大概了解了。谢谢你,学姐。”我说,“这里面一定有很多用一句话说不清楚的细节,累积起来,造就你们今天的生活。”

“是呀,冰洋,你说得很好。”学姐说,“你学长曾经对我说过一段话。他说,人生就像一个巨大的谜团。在这条道路上,人做的每一件小事都蕴含着未来的命运,没有人能识别那些小事的意义,以至于当无数个它们堆叠起来像大山一样压垮一个人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会对结果感到不可思议。但人其实没有太多选择,换句话说,即使真是这样,人生也繁杂到没有任何办法为自己辩护。”

“说得真好!”

“是吧!”学姐轻轻摇了摇头,耸耸肩,“道理他都懂。”

“对不起,学姐,勾起你伤心事了。”

“没关系,能和你说说这些,我也挺开心。真的。”她抽完一支烟,接着便去翻捡桌上的烟盒,发现已经空了。

“你稍等一下,我去买烟,马上回来。”我赶忙说。

“不用。天也快黑了,你早点回学校吧。”她开始收拾东西,再次拿出她振动不停的手机,打开电脑,“我还有工作要处理,做完我就走。”

 

来北京两年,同女人做爱的感觉,早已忘了。那感觉并不坏,但也并非我梦寐以求的。我交了几个男朋友,同他们做爱,也继续抽烟。但不知为什么,和他们做爱的感觉远没有第一次强烈。那些时候,我总是很拘谨,好像他们在盯着我看一样。

我只记得那天我一直等到她工作结束,然后我们一起走进那家酒店。她首先脱了衣服,躺在床上取下隐形眼镜,随意地扔在床头。我有些笨拙,手足无措。我不太相信自己。但最终,我还是和她做爱了,我感觉到这是一次背叛,既是妥协,也是逃避。但我并不因此责怪自己。

我还清楚记得她的身体,脸颊左侧靠近耳朵的长长的暗红色淤痕,小腹上、背上、乳房上、臀部零星的赭色烟疤。我最初紧紧抱着她,不知怎么的我竟然勃起了。我感觉好像并不是她的乳房或者外阴,或是她张开的双腿,而是那些伤疤让我兴奋,同时我也感到悲哀——好像我一直被排除在外一样。那伤疤让我看到了他,让我想到那些猫。我再次问她这些伤痕是不是他干的。她再一次否认,她告诉我烟疤是她患抑郁症失控后的自残。

我没有任何经验,她知道,她也主导着一切。她正面躺着,双腿张开,将枕头垫在腰上,使我能以最简单的方式进入她的身体。她身材很好,我喜欢她微凸的小腹。但我仍一次又一次将目光移开。抽插的时候,我一直盯着那些烟疤。她则有意无意地试图遮住小腹那一部分,但伤疤太分散了,不可能完全掩盖。

我知道我不该看着那烟疤和她做爱,那是不尊重,甚至侮辱。但我真的没办法将目光移开。我不敢直视她的眼睛,所以也无从得知她究竟是看着哪里,或是闭着眼睛。她的手一直抚摸我。

我又想,我真的是同性恋吗?为什么在和男人做爱之前,我要和女人做爱。对我来讲,那时候产生的快感好像是耻辱的。我一直克制着性快感,快感却止不住地涌起来。

我和女人做爱,是因为我得不到他吗?但对我来讲,好像又没什么区别,因为快感如此强烈。当我的阴茎进入那个孔的时候,我脑海中全是烟疤。我想象着他要拿烟来烫我,那让我非常兴奋。对我而言,做爱的对象已经无所谓了。好像只要有一个孔存在,插入它,想象着些什么,然后就不一样了。我努力说服自己,自己的快感与她的身体无关,但好像又有关——为什么它和自慰不一样呢?

她用双手来回抚摸着我的大腿和腹部。我闭上眼睛。我想象那是他的手。可以吗?为什么不呢。如果我闭上眼睛,那么她的手和他的手又有什么区别呢?

做爱的时候一定要看着对方吗?是不是如果你闭上眼睛,就意味着你不那么情愿和对方做爱,是不是就说明对方并非你所欲求的对象,说明你们只是在自慰而已,你们在互相自慰。但又有谁在做爱时,脑海里没有一点多余的幻想呢?只有当他看到的就是他想到的,他才算是真正和对方做爱吗?如果是这样,那这世界上大概没有人能够体验真正的性爱了吧。如果想象、抚摸、呻吟和孔可以代替性爱,那我为什么一定要和男人做爱呢?是我在禁止自己享受女性的躯体,禁止自己因乳房和小腿产生快感吗?小腿是有性别的吗?我是什么时候确认自己是同性恋的?我忘记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忽然本能地伏下身去舔舐她的乳房,仍然闭着眼睛。她的手伸过来,抚摸揉捏我硬直的短发。开始,我舔她的乳头,随后不知不觉舔到了乳头周围的烟疤——我知道那是一块烟疤。一团肉被烫得皱起来,结痂,然后就彻底地凸起了。很可爱的凸起。我的舌头流连于那块烟疤,我好像着迷了一般反复舔着它,然后我更激动了。在我印象中,她呻吟的声音似乎也越来越大。我继续舔那伤疤……

我睁开眼睛,看到的仍只有乳房上的烟疤……第一次时间超乎想象的长。她没有让我戴套。洗完澡之后,我们躺在双人床上抽烟。她拿出手机放音乐。是Pet Sounds的第一首歌:

Wouldn’t It Be Nice。

Wouldn’t it be nice if we were older

Then we wouldn’t have to wait so long?

And wouldn’t it be nice to live together

In the kind of world where we belong?

You know it’s gonna make it that much better

When we can say goodnight and stay together

“谢谢你,”她嘴里喃喃道。

我很累,很快就睡着了。第二天醒来,她已不见踪影。

 

大城市也并没有那样折磨人。

我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做文案策划,工作日心无旁骛地工作,有时加班,每周休息一天——周六虽然心神不宁,还算尽职尽责。如此生活,虽然辛苦,但好歹自由充实。周日,我会约朋友看一场电影,有时会独自去听场音乐会。渐渐地,我快要忘记他了。

在结束上一段恋情之后,我独自租住在北三环距离公司不远的一间小公寓里。房东严禁在家里吸烟,我只得去外面抽。我住的公寓楼每层都有封闭的楼梯间,楼梯间正对外有一扇常开的大窗户,一扇玻璃门将楼梯间与电梯间分隔开来。楼里的住户都很喜欢来这个封闭的空间吸烟,久而久之难免烟头遍地。

清扫公寓公共区域的阿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每层楼都放了一个铁制茶盒,贴了告示,意思是可以在这里抽烟,但严禁乱扔烟头,抽完了烟可以将烟头扔进铁盒里。

从此,我便多了一项乐趣:观察烟头。那段时间,我总是加班,回家时往往已是十一、二点。洗完澡后,我喜欢出来抽根烟。我总能在茶盒里发现不少烟头,有利群,有中南海,也有南京,万宝路。我会捡起一个又一个烟头仔细端详,猜想背后那位烟民的抽烟习惯,甚至性格。

抽利群的那个,年龄大概不小,他总要把每一根烟彻底抽尽才肯罢休,因此每一根烟都可以看到顶部被烫焦的过滤棉。他大概是一位严谨的大叔。想象着他抽烟的感觉,仿佛我也能体会到彻底抽完每一根烟之后从心底涌出的满足感。

还有一位女孩,她抽的烟是五十三一包的细支雨花石。这种烟的主要受众是女性。她大概刚学会抽烟,就像我当初那样,每根烟抽一两口就灭。所以,我每天总能看到几支歪斜、折断的细支南京香烟,几根暗黄色烟丝散落在周围。

有几天,利群的烟突然变少了,抽得也不那么干净,乃至突然没有,是他下定决心想要戒烟了,所以烟抽得犹豫些了吗?另几天,雨花石细烟忽然变多,甚至连烟盒也卧在一旁。她渐渐学会抽烟,或是工作压力太大了吗,抑或是失恋,要强抽来缓解哀愁?我不知道,我从未碰见过这些人。

直到有一天,我照旧去楼梯间抽烟,发现了茶盒里的红南京烟头。这些烟头的过滤嘴全被撕下来,扔在茶盒一边,半卷或小半卷烟叶则在另一边消磨着它们已经逝去的生命。我很吃惊,我想不到除了他,还会有谁这么抽烟。难道他也来北京了吗?

在那一瞬间,沉睡已久的强烈情绪似乎又被唤醒。我想起了他,我想起了我对他的依恋与渴望,想起了他女朋友身上的伤疤。

我发了疯似地想要联系上他。除了和他做爱,我脑子里没有别的。

我尝试了各种方法探寻他的踪迹,但毫无头绪。在我上次和他女友见面之后,我发微信质问他,他很快便把我拉黑。我再次鼓起勇气给他发消息,却仍是拒收状态。我给他女朋友打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个陌生人。

那几天我过得浑浑噩噩。周六下班回家后,我垂头丧气地前往小区附近公园散步。看着公园无聊的景致,突然,我想起他用南京烟头烫猫的那个下午。我想要找找这公园里的猫,看他们身上是否有烟疤。

找了半天,却一只也没有。在我坐在湖边石阶休息时,一只灰色短毛猫却突然从旁边的树丛中窜了出来。我引他过来,抱在身上,翻来覆去,没发现烟疤。他很可爱,生殖器也很挺拔。

不知为什么,也许是太沮丧,抱着他,我的内心突然涌起一股强烈的欲望。我也想要在这猫身上烫三个烟疤。我想起学长,想起那个小屋,想起姐姐身上布满的烟疤,我没有办法拒绝这种想法……

点燃一根中南海,控制好猫,我就将烟头伸了过去。猫再一次嘶叫起来,我狠命地按住他,抽一口烟,再一次烫下去,烟头在他背部停留了两三秒,他持续不断地惨叫。接着,又是一次。

按住他的时候,我感觉他浑身颤抖,又毫无力量。我很沮丧,又生气,生自己的气。我没有办法控制自己,将过滤嘴掰下来,塞进了他的肛门。他已经不动弹了。我朝四周看了看,公园空无一人,我把他扔在石阶上,失魂落魄地回家。

那天晚上,我一夜未睡。我不断回想起学长拿烟虐猫的那个下午,我想起自己虐猫的画面,渐渐地,两者的界限在我脑子里模糊起来,我快要分不清两只猫了。哪只是白的,哪只是灰的,我完全想不起来。

之后几个月,直至两三周以前,我都控制不住地给他的微信发消息,或是申请小号,想要添加他,却都如同石沉大海,毫无回响。同时,我还一天数十次前往楼梯间检查烟盒,看看里面是否有折断的红色南京。但我再也没有看到过,我甚至怀疑,那天我看到的烟头只是某种幻象。

痛苦总是难以消化的。它往往伴着不甘与挣扎,而挣扎又总能给你添上新的伤痛。只有如那只猫一样,在烟头被插入肛门之后,停止动弹,停止挣扎,一切才可能慢慢好起来。

某一天,我想起那只猫,他现在过得怎么样呢?被虐待一遭之后,他的一生会有什么变化吗?也许不会,也许他仍然在温暖的午后躺在石阶上晒太阳,接受行人馈赠的猫粮,在夜里,进入发情期,则跳上母猫的背,狠狠地咬着她的脖子,逼她乖巧地趴在地上,进入她的身体。说不定他都忘了自己背上的伤疤,反正他也看不到。用烟头烫猫这件事,与其说让猫痛苦,不如说更让我痛苦。

我有些理解学长那天下午的心境了。

我站起身,出门走向公园。我突然觉察到,与那只猫重新建立联系,对我来说,比寻找学长更重要。

记一次春游

早在瘟疫肆虐的冬天,我和旧友Z、H就已开始筹划春游。无奈冠状病毒迟迟不散,三人都宅,于是一拖再拖,直至又一波冷空气入侵前的两三天,便终于不得不出门了。

时间定在周一,地点定在烧香台。烧香台,曾是这座小城学生春游之目的地。之所以是「台」(而非山),是因为它只是块高出地面十来米的小山坡,坡上有片松林,地上则满是松针与松果。松林旁边有一座寿宁禅寺,以往,人们来这里只是为了「烧香」。不知为何,此地后来却渐渐成为市民休闲放松的场所(周围的土地几乎都已被开垦或被房屋占用)。我记得小时候,父亲常带我来这里放风筝。

我们已很久没来这里,也没人能提供什么信息,大概其他人也不怎么去了。小时候,班里春游,我们会在这里野炊(每个人都要带锅碗瓢盆餐具)、野餐、唱歌、放风筝,把吊床固定在两树之间,摇来摇去,女生惬意地午睡,男生则在一旁捣鬼;有时,则朝向旁边布满松针和矮灌木的斜坡探险,在凶险的角落捉迷藏嬉戏厮打,然后被老师责难。小学六年,我们好像从未走进那座寺庙。至少是我,未对任何僧人留下印象。这一趟,去寺庙里转转也是很好的。

总之,我们很兴奋、也很好奇。前一天,我们一起去超市,买了不少食物,准备第二天来一次惬意的野餐,我甚至还带了一本书。

第二天,出发的时间比预期晚了一个多小时。本就是阴天,过了中午,阳光更微弱了,我们只好顶着阴云上路。我开玩笑说,这才是落寞者的春游。从去年开始,Z一直处在失业状态,而H刚刚辞职,我也是苟延残喘。对于我们三人来说,此刻最重要的事情既不是追忆过往,也不是积极进取,而是要保持愉悦。我们一致同意,现阶段无论怎么做好像都没什么用。

从城区到烧香台,路途大约四五公里,要经过我和Z小时候住过的社区。我们离开这里已经超过十五年了,所以这次旅途的一大乐趣仍然是看着旧景,聊聊往事和旧友。因为经常帮父母在社区办些手续,Z常回来。而我都快要遗忘这里了。路上,Z谈起这片一二公里见方的国企工厂生活区的变迁。最令我惊异的是医院后面,童年时常流连的池塘花园早已填平,建了新公寓楼。而「俱乐部」,厂里组织职工看电影或开联欢会的场所,也遭遇了相同命运。小学时,我们每年六一节都要化着浓妆,穿着在今日看来令人羞耻的奇装异服,在晚会上跳舞。我们的学校,已被拆了一半,另一半(初中部)的足球场被水泥填平,改成了篮球场。而原来是平房的小学校舍,上面也建起住房。原本围住学校的墙却保留着,这里原来是老师办公室,其他三面墙早已被拆毁,最后一面墙的窗户却未被补上。所以我们看到围住小区的墙开了一扇扇木质窗户,显得十分荒诞。

Z的记忆力令我们十分吃惊。在路上,他不断向我和H抛出昔日同窗的姓名。有些我还有印象,有些我却只记得名字,连长相也记不起来。他说起A的调皮活泼,B的沉稳冷静,C和D小学就已肇端的恋情。我全都不记得了。说实话,与其说不记得,不如说我根本就不知道。小学时,我虽常常与大家一起玩耍,但好像从未真正融入那个集体。我的意思是,我好像从未具备和人建立关系的能力。就我而言,从来都是,走进树林,和亲切的陌生人一起玩耍,愉悦、幸福、忘我,然后离开。我与所有人的关系好像都建立在「事件」,而非「依恋」上。那感觉就好像,做了很多份工,但却没有对其中任何一份留下深刻印象,仿佛什么都没有做过一样。我不知道,当六一儿童节的舞台落幕之后,如何与喜欢的人保持联系。

实际上,与其说不知道,不如说没动力:我内心没有那一团「火」。我相信,那「火」可以让我发自内心地拥抱我喜欢的人,让我真诚地探问他们的处境,让我无论做些什么,做些他们喜欢的事情,做些如果他们开心,我也会很开心的事情。但我知道那很艰难。理智上,我想要做那些事,但我知道,实际上,我并不想——我没有冲动。我感觉我自己好像从来就不关心这个世界,不关心任何人。

曾经,我觉得我就像空壳一样。但我又真真想去爱,无论男女,想要忘我地做些跟人有关的事情。我做不到:内心没有激情。我没有那团「火」,我能感受到的只有鲁迅的「死火」……

这是死火。有炎炎的形,但毫不摇动,全体冰结,像珊瑚枝;尖端还有凝固的黑烟,疑这才从火宅中出,所以枯焦。这样,映在冰的四壁,而且互相反映,化为无量数影,使这冰谷,成红珊瑚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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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自传》为什么一定要读初版?

《从文自传》是沈从文最负盛名的作品之一,1934年它作为良友自传丛书(这套书还包括《巴金自传》《庐隐自传》《钦文自传》《资平自传》)初版之时,即赢得文坛激赏。1935年,林语堂主编的《人间世》开辟“1934年我所爱读的书籍”专栏,邀请诸多知名作家选出1934年他们最爱读的三本书。结果,周作人和老舍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从文自传》。值得一提的是,品味昭彰的周作人所选另外两本书全是外国书,他对《从文自传》初版的喜爱由此可见一斑。

《从文自传》写于1932年(也有学者考证说是1931年),主要记叙了沈从文从童年到青年在湘西老家(直至赴北京以前)的生活经历——《从文自传》的结局即是沈从文孤身一人来到北京的客栈登记入住,因此也可视作沈从文对自己人生第一阶段的总结。写作此书时,沈从文三十岁左右,经历了长时间的贫困与流离后,在国立青岛大学获得教职,才稍稍从困窘生活中解脱出来,因而能以温柔的目光看待往事。他接受邵洵美委托,撰写上述自传丛书中的其中一册。由于广受好评,《从文自传》在出版次年再版。随后十几年,又以不同形式多次再版。

放在1930年代语境下,《从文自传》之所以广受好评,主要原因还是湘西苗乡出身的沈从文复现了一般文人作家所不能及的奇异生活经验。虽然后有学者考证,《从文自传》虚构想象成分亦颇多。但不论如何,如此新鲜有趣的,且有一定历史感的回忆,是当时文坛的稀缺物。另一方面则是文体的新鲜,当时自传这一西方文体在中国并未有太多实践,因此写什么、如何写,也未有定规。沈从文虽自谦说《从文自传》是信笔写去,草草完稿,但从文体来看,《从文自传》毫无疑问受到了胡适对现代自传(传记)构想的影响。在胡适《四十自述》的开头,他笃定要将此书写成一本“小说式的文字”,但未能成功。而沈从文的实践却可说是成功的,一方面,如前所述,他在自传里投注相当多的想象成分,另外,描写人物、记叙事务的手法也与他早期的小说、散文多有相像,甚至更胜一筹。

由此言之,沈从文的创新赋予其自传作品今日自传/回忆录所不具备的文学性。之所以能如此,一是沈从文在文体上并未遵循固定自传套路,自由发挥,因而能有所创新;二是沈从文本人并没有今人稳定的文类意识(例如认为小说、诗歌比回忆录、传记更正规,值得投注更多心力在形式上),与小说一样精细雕琢,甚至更甚。知名翻译家、文学评论家毕树棠在他的文章里点评道:“这本书的文字近于随笔演述,写得细密而轻松,在字句上看不出什么精巧的锻炼,而组合起来,却朴素而丰韵,参差而有致,整个脱去传统散文的节奏,而另具一新格调。这是作者久写小说,文笔独造,习惯成自然,有Simplicity之美,非偶然所能至者。这本书的可爱之处,风格也居重要之点。”(《<从文自传>》,载《宇宙风》1936年2月第1卷第10期)

除此之外,最主要的成功因素仍然是沈从文的早期乡土小说写作经验。在1920年代,沈从文以自己早年在湘西的生活作为创作资源,创作了不少散文、小说,包括《我的教育》《我的小学教育》《怀化镇》等等。而《从文自传》所记叙的事件、描写的场景很多都在上述早期作品中出现过。例如,《从文自传》中的《清乡所见》一章复现了其小说《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只不过更为精悍灵动;而《一个大王》一章则重写了小说《说故事的人的故事》。

这种从早期写作资源中汲取养分的方法有几个优点。第一,沈从文早期描写乡土生活的小说很多,但零散,篇幅短小,有些作品尽管有闪光点,但在艺术上并不成熟。在《从文自传》之前,沈从文并未能够在中长篇的叙述中整合这类经验,应用多样化的叙事技巧和渐趋纯熟的文体。从这方面来讲,《从文自传》对于沈从文早期乡土写作经验,不论在艺术上,或在经验以及对经验的思考上,都是一个总结,它因此也就具有了一种宝贵的完整性(integrity)。沈从文早期的小说重复啰嗦的问题早已为人所诟病,而在《从文自传》中,他也基本解决了这个问题。第二,对于读者来说,《从文自传》是写实文体,而非虚构文体。沈从文的写实声明(如勒热内在《自传契约》所言)给这些传奇故事以及书中其他所有的迷人幻想附加上了一圈真实光晕(aura),能够让读者更加迷醉。另外,在早期小说里,沈从文有时失之于夸张造作(他早期最优秀的小说,比如《我的教育》也是得益于宝贵的节制),而写作自传,他自然要有所克制,因而就赋予了《从文自传》相较于其他小说更高尚的艺术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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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ast of Us and Left Behind

–The Last of Us–

家里卫生纸消耗如此快,父母一定不会奇怪。他们自然知道囚于家中的儿子有性欲。以前在家里,自慰完毕后,我会小心地把沾着精液的纸扔进下水道——现在就索性扔进废纸篓,打开窗户通风。有时候,我会自己去楼下扔;有时候,不知道是父亲还是母亲,会趁我不注意清理。我会有一丝尴尬,但我并不恐慌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意味着自己长大了,不再隐藏自己的性欲,至少不隐藏自己发泄欲望的痕迹。

自从在自己房间里的床头抽屉第三格发现了避孕套,我就不太在意这些了。我数了数,只剩下两个。我留在家里的会只有两个吗?我为什么会把避孕套留在家里,我从未将任何女孩带到这里来?我不记得了。我不知道父母现在还做不做爱,但我知道母亲一定会研究我的抽屉和衣柜。

他们会在焦急的时候借用我的避孕套吗?在用完之后,他们发现本地买不到相同品牌的,焦虑一阵,合计一阵,就任由其淡忘了。就像如今我在家里自慰一样,只有锁门是最后的救济。有时候我上厕所甚至懒得关门关窗,尽管父母就在阳台,我背对着他们发出的响声,排泄。这说明我不知廉耻,或是与他们更亲近了?我知道他们不会看到,他们也不会去看,但他们会听到,他们不会主动去听,但他们也未必因为被动听到而恼怒,这种关系太完美了。彻底的信赖。

现在超市买不到方便面了,但是能买到避孕套吗?在这样的社区,缠绵的情侣或夫妻,只能就近购买。这两个月,当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到同一家小店购买避孕套时,他们该如何自处呢?

旧物

瘟疫导致物资匮乏。我没有衣服穿了。一件卫衣,我穿了十几天。

我没有办法取回远在北京的衣物、电子产品、游戏机。我想念它们。但我不得不依赖手头的资源。于是我翻箱倒柜,想要找找还有什么能用的。我找到了一个蓝牙键盘,毕业时,我曾经拼命想要卖掉它,但就是没人要;几件合身的旧衣服,我未扔掉它们的唯一理由是父母的反对。迫于疫情,我重新开始使用它们,重新爱上它们,再也不想扔掉它们。因为它们给我带来满足感和安全感。

我没有想到,我意外地获得了一种幸福。这种幸福感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好像是停电时分,你不得不抛下手机和电脑,乖乖看书,1-2个小时,看完之后的充实和满足。第二个层次,物有所值的快感。第三个层次,在困顿之际与旧友重归于好的愉悦。

游戏

2月20日左右,我第一次下楼。想买点方便面、啤酒和软饮料。

小区内外,肃杀萧瑟,闪着警笛的车时而驶过,小区门口的超市半开半掩,里面透出一丝狡黠的光亮。我敲了敲门。一只柔软的手伸出来,把我拉了进去。那是老板娘的手。

小超市里货架空空,只有些无人问津的调料。老板娘焦急地对我说,快点,最好一分钟之内买完,危险。我没有办法,只能匆匆选了三包烟(没有我想要抽的,我也没有时间细细挑选),2大瓶百事可乐(我喜欢可口可乐),搬走了一箱啤酒,就被赶了出去。没有方便面,我来不及看避孕套。

从门外看,小超市透出的光仍是狡黠地亮着,只是它不再属于我了。刚才,我几乎没有时间、没有勇气围着货架走一圈,好像生怕什么东西从门缝外窜进来,把我攫住。所以我只得买了一堆自己不喜欢的东西。

疫情最汹涌,最扑朔迷离的时候,我发现自己之前加的某游戏群里有人说:「想不到tlou2在中国是这么预热的。」(tlou 即 the last of us)当时我还不以为然:瞎类比,不就是肺炎吗,怎么和僵尸病毒比?回想起来,那次去超市购物的体验真是酷似The Last of Us的扫房的游戏体验。(不同于「绝地求生」)

匮乏、短缺、恐惧。除非在这里,有和僵尸差不多可怕的东西。

曙光

解封第一天,我和朋友外出散步。街上大部分店仍紧闭着大门。只有一间「例外衣舍」大开着门,灯火通明。我们大笑,不愧是「例外衣舍」。

回去的路上,我们看到了工商局的车辆,他们缓缓驶过「例外衣舍」,一位中年人探出头来喊了两句话,灯就渐渐暗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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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弧的《邮缘》

上周中与母亲一起去小西天资料馆看桑弧导演的《邮缘》(1984),她来北京一周,我只同她看了这么一场电影,但也算还了她的一个夙愿吧。

这部作品出乎意料地好,没有想象中80年代喜剧的尴尬,笑料实在是超越时代的,让人想起看过的《夜来风雨声》,一部40年代的上海家庭电影。

1984年的影片仍然残留着以往时代的隐痛,因十年动乱未能好好接受教育的男主角丁大森(郭凯敏)——可爱而吊儿郎当还真是他的标志,让人想起杨延晋的《小街》;作为知青回乡却没有正式工作的姐姐丁慧娟(她热爱读书,却也放不下美丽的上海,一直在留在上海/离开上海去黄山的农场与恋人团聚之间摇摆)。

相反,陈燕华扮演的周芹就更有点功能性意味了,不过银幕上的她真的很美、很温柔,足以让人忽略掉她性格的单一。再说,这也是一部喜剧,人物本就是漫画式的,少有subtle的一面。(除了丁慧娟那一条线有一点melodrama的味道)

丁慧娟与母亲的关系也非常「中国」。看这一段时,我频频往母亲那一边转头,想看看她的反应。因为这段家庭关系真的足以令她想起自己的母亲了。

在电影里,母亲将本来是准备给慧娟的工厂职位转给了「没出息」的大森,让二十七八的慧娟在家待业——这在那个时代再常见而不过了。

但要害并不在此,而是母亲的态度。

受到社会主义主流话语规训的她(国营工厂老职工)不敢直截了当像农妇(在男女平等问题上,两者思想境界差异不大)那样说出:「男孩是自家人,对男孩就是应该比对女孩好一点」,而只能无时无刻对外人表露出「男女都一样」的态度,但(影片里)实际生活的种种细节(或者说全部细节),又处处体现着她的偏爱。

这类女性形象最具讽刺性的一点在于,她们会拼命地用表态/话语justify自己的行为。想想吧!无数次,母亲是怎样试图表现得她很爱女儿,又是怎样实际上流露出她其实更爱儿子吧。她嘴里不断表达着对女儿前途的担忧,行动则总是体现为对儿子实质性的帮助。

苦涩的反讽恰恰诞生于这种反差中——这种反差只可能在社会主义话语哺育下的母亲身上发现。

抛开这一切,这部电影最让人感动的仍是80年代中国那种积极、乐观,一切向上的气氛。没知识没有关系——可以去夜校学!没有工作没有关系,可以去乡村建设祖国!工厂的工人也可以有集邮的爱好,温柔善良的女性也可以是邮递员,她可以做着服务大众的工作。那是有限的社会主义社会下的某种美好,虽然它可能不那么真实,但映衬现在,也足够令人怀念。那时与现在不同,「一切都会变好的!」

我想起我看过的一篇池莉的小说《热也好,冷也好,活着就好》。在这篇描写武汉市民生活的小说里,女主角是一名年轻的公交车司机。凌晨四点起床开公交车的女孩子也有机会拥有甜蜜的爱情。多么美好啊。

话说回来,那是1984年,那是一个人们似乎相信一切都会变好的年代,就像1997之于HK一样,谁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呢?所有人都保持乐观,所有人都带着笑脸——后来或许发生了什么,至少那一刻的乐观、美好与理想主义却留了下来。正因为如此,一切矛盾才那么容易被解决,而不令人感到虚假。这一类电影如果出现在现在,只能被批评「幼稚」!时代不同罢了。我总觉得我们不应该那么cynical。

电影的结构和节奏一样好,几乎不会让人感觉到冗余和拖沓。最令人印象深刻的还是导演的技法,非常纯熟——他十分爱用zoom-in/out来变换景别(全集/中景转近景/特写或者反过来),以突出更多的信息。这样的手法我非常喜欢,在我看来效率也高,比之蒙太奇也更具连续性。另外,他还利用上海的商店霓虹灯明暗变化来烘托男主角的心情——十分自然,毫不拖沓。

电影结束时,影院响起了掌声。看好的中国电影和好的电影感觉完全不同。虽说电影语言不分国界,但看中国电影时,我们能明显能感受到更多东西。

我,我们,都需要再看些真正的、好的中国电影。过几天去资料馆看《人鬼情》《香魂女》。

童年记忆碎片之五

小学。大概是二三年纪(也有可能是四年级),班里转来一位女同学。L老师安排她独自坐在教室最右端的第一排,离窗户和垃圾桶很近。那时,大家都有同桌,可能因为她是新来的,所以她也就一个人坐。

起初我大概没有注意到她。不过很快,同学间开始流传起一个绰号:「瘟神」。大家指责她总在上课时放屁。但说实话,我有一段时间坐在她右后方,距离很近,但我从没有闻到过异味。尽管我一直有严重的鼻炎,但那时还小,嗅觉不至于完全失灵(这是很多年之后的事情了)。

我完全闻不到她的屁。我只能看到她穿着脏脏的衣服,头发也总是乱而油腻。那是冬天,我还能记得她总是穿着一身半长的白色夹袄,总是可见一些明显的污渍。可能有很多人放了屁,我记得我也放过屁。但每当有人放屁,大概都被归罪给了她,于是她就成了「瘟神」。

我从没和她说过一句话。

我也从没有听过她说过一句话。甚至我记得老师从未点她回答过一次问题。因此我对她的姓名毫无印象,只记得「瘟神」这个称谓。

她在班上没有一个朋友。每到课间休息,她就一个人坐在自己的单人座位,双手抱着胸,低头,不知道在想什么,或不知道在写什么。

说来很奇怪,正因为她永远一个人,我反倒很想要接近她。那股冲动一直驱使着我朝她那里看。但又有一股介于害羞和羞耻之间的情感阻碍着我,让我没有办法去靠近她,和她说说话。(这种情感困扰了我很多年,直到最近我依然在与其作斗争。)

然后在某一个时间点,我对她的观察和记忆全部停止了。那一幕我记得分外清晰。

那是一个课间或中午,教室里人不多,有她,有我,还有两三位同学。我实在太想要接近她,和她说说话了,便在讲台课桌之间的空地上不断逡巡,时不时将身影晃过她的视线。

突然,她有一个什么东西掉在了地上。是书,是文具,或是其他什么东西,我记不清了。但总之,有什么东西砸在了地上,摔到很远。而我正好看见了。出于本能,我走过去捡起那东西交还给她——然后我们对视。那大概是真实存在的一瞬间。我不记得她是否说了谢谢,我只记得我还来不及说话,后面就传来了嘲笑声:「XX,你怎么跟『瘟神』在一起啊,快过来!」

听到这句话,我打了个激灵。不知道是不是为了表演给他们看,我瞬间表现出特别嫌弃的样子。对着他们,我的脸部刻意扭曲了一下,身体剧烈往后一倾,然后猴一样地窜到了自己的座位上——仿佛刚刚逃离了一场地震。当时我的同桌在座位上,我蜷缩着趴在桌子上看着他,然后我们一起大笑起来……(我明白,我也记得那个时刻我并不快乐,但也不太难过。)

从那以后,有关她的一切我都不记得了。就连她什么时候转学(抑或是辍学)我也不知道。老师也不再提起她。大家也从未再提起她。好像这个人从未存在一样。但我对那件事印象至深。

直至今日,我也为那一瞬间的我感到彻底的羞愧和耻辱。

直至今日,我也在不断地重复此种羞愧与耻辱,以不同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