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记忆碎片之九

我自然也被霸凌过。上学时,我也曾恨某人到牙痒,在脑海里杀死他几千遍,死法不相同。那时,他就坐在我前方,经常转过头来跟我同桌调笑。我当然也记得恨的滋味,可是被欺凌的细节实在忘得差不多,只能忆起事后那次可笑的相遇。

相遇发生在事过境迁很久以后,在那些时候,我才能从压抑中稍稍解脱,有勇气选择将部分事实刻在脑海里。或是在那些时候,我不再将他们当魔鬼,而是当人来看待。或者是那事件实在有些滑稽。

人总是倾向于记住那些滑稽的,而非痛苦的场面,不是吗?

早自习后,大家挤在教学楼下买早餐。我也一样。看到他后,我身体忽然紧绷起来,心跳加速。我想要假装他不存在,转过头去。我局促地抓住那根油条,但他的手也跟过来,他还想买一个茶叶蛋。我缩在一边,一动不动,想等他走后再买。半天我才发现,他缺五毛钱买那茶叶蛋。他找来找去,也找不出五毛钱。他转头看到了我。

“快快,借我五毛钱,下午还你。”他用急促的语气对我说。

我愣在那里,我那时已不恨,但我想起了“恨”这种情感——我应该背叛它吗?我只记得我掏出五毛钱后,愣了很久,既没有把钱给他,也没有把钱收回去径直走开。我只是呆呆愣在那里。说实话,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该如何决断。

他看我愣半天,脸上的茫然神情缓解些,好像想起什么,然后用轻飘飘的口吻对我说了一句:“好好,对不起,行了吧……”,接着便把钱从我的手里夺了过去。他的动作不算大,但我没有反抗。

他大概早忘了我,而我永远不会忘记他的样子。长大以后,我在街边慢跑,遇见了他,我们对视。即便十年未见,我仍然能一眼认出他。他在盯视我半天后,放弃了思考,径直往前走。我在犹豫后,回头喊了一声他的名字(那时我当然比借五毛钱时要更放松了)。他惊奇地看着我,似乎是想起什么,但还没来得及等他吐出我的名字,我已跑远了。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些经历,很多年,我永远能一直记得那些性情、说话方式类似他的人物,时髦、自信、骄横、对周围的人漫不经心而又充满掌控力,不论男女,或者不需要性情相似,只需要他/她能让我觉得自卑或害怕就够了(我把他们称作“自信的城里人”),我总能记得这些人,他们就像被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一样,并不是我想忘就能忘得掉。但我猜他们也许早就忘记我,因为我总能想起那些话:“好好,对不起,行了吧……”所以我总能记得他们每一个人,每一个,即使我甚至没和他/她说过一句话,即使哪怕没有一次对视。

外公的书与诗

外公很爱写诗,但家里没有人知道他写的是什么诗。只有我知道一点点,他写的大概是近体诗,五七言律诗或绝句,人们有时把他写的那种诗称为“老干体”。

当然,后者只是我的猜测,因为我从未读过他的诗,他也从没和任何一位家庭成员谈起他的诗作。也许他写的诗很新潮,也许他的诗深有寄托,但这些我都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

我所能知道的是,我能理解他作为文学爱好者的心情。在他去世以后,外婆对我讲,他第一次投稿成功拿到稿费之后,没有将那张面值十元的稿费汇款单拿去银行兑换成现金,而是久久地压在书桌的玻璃板下面,作为纪念品保留着。我比外婆更能理解他的心情,只是如今那张汇款单,连同常常出现在他书桌上的诗歌刊物,都早已不知去向。

很多年后,当我后知后觉地爱上文学,总会回想起这件事。如果我要从家族中寻找文学同好,那外公便是唯一那个。

我从未读过外公的诗。即便如此,我一点也不为这件事遗憾。我感到遗憾的另有其事,那便是外公拥有的满满一书架书,我从来未曾染指。我为他对文学的热爱感到兴奋,更为他的藏书感到兴奋。

他的书架不在书房,而在卧室,所以有时我只能偷偷溜进去,抬起头仰望那高高的书柜。那书柜锁起来,被玻璃门保护得严严实实,我踩在椅子上踮起脚也触碰不到。书柜里有很多书,大多是岳麓书社出版的古典小说名著,有《红楼梦》,有《三国演义》,有《水浒传》,有《三言二拍》,有《儒林外史》,有《聊斋志异》,有《官场现形记》,有《老残游记》,那时候我只能记住这些书,我看到的也只有这些书,更高的书,我看不到,也看不懂。

他去世很多年之后,在一次亢奋购书的沮丧空虚中,我才想起这些书。我问外婆和舅舅,那些书还在吗?他们说外公去世后,老房子已经卖了,那些书都堆在新房子的角落里,正愁没地方放呢,希望我能够把那些书都搬回家。

我内心很兴奋,我觉得这些书的到来可以填补在618或双11购书未能获得最大优惠的遗憾,或者有了这些书,我可以把更多的书卖掉,获取一些现金——我当然不好意思卖掉外公的遗物。

于是我的房间里多了好几堆书。检视一番,我觉得要对外公的认识要改变了。因为他拥有的书,远不止几本小说那么简单。我从那堆将要或已经发霉的旧书里找到了我所需要的全套《汉书》《晋书》,全套《史记》,全套《资治通鉴》,“唐宋词唐诗宋词明清词魏晋南北朝诗经元诗……鉴赏辞典”……

我翻开那些书,想要找到一些阅读的痕迹,结果却是令人失望的。虽然这些书本都已泛黄发霉,但内页仍然轻薄崭新,丝毫没有翻动的痕迹。我笑了笑,感慨外公和我一样,也是一个只买书不看书的人。

我突然意识到,我的记忆里从未有过这样的片段:他带着眼镜,安静地伏在书桌上阅读。我记事以来,他差不多就已退休,退休以后他整天就坐在沙发上看电视,我从未看到他看过什么书。那一大书柜的书,原来就那样一直锁在玻璃后面,一锁就是十几年。我马上想起“叶公好龙”这个词,但很快又打消了念头,觉得这样太刻薄。

没有电视的时代,他或许会看书吧,除了看书,还能干什么呢。电视当然比书要有趣一些,为什么不去看更有趣的东西呢?在这个时代,当我强压着自己的本能,逼迫自己看那么一两小时书的时候,充实的同时,我自己都觉得扭曲和压抑。所以我并不应该嘲笑外公,嘲笑外公就是嘲笑自己。

说实话,我甚至能想象外公买书时的狂热。要知道,那个时代,书可比现在贵多了,大概和今天买iPhone差不多吧。那时候没有618,没有双11,也没有多抓鱼,更没有满600减550的促销活动。他该是多爱书才会买那么多书啊。他又不是知识分子,也没有人承认他是知识分子。

我想起他最后的时光。那是2008年,将死之际,他仍然没有捧起书来看。奥运会直播的时候,他搬了一把木椅,坐在离电视机不到一米的位置紧紧盯着电视机。他什么都看,跳水摔跤花样游泳举重射击体操皮划艇曲棍球手球。吃饭睡觉以外,他几乎全坐在那离电视机不到一米的木椅上。他们这一代人总是用行动,用姿势而不是语言来表达情绪。我想,他对于奥运会的执着关注一定意味着什么。但我读不懂。

话说回来,买书不看真的罪恶吗?我想实际并非如此。它不过是满足了某种收藏癖而已。就像收藏玩具手办,收藏唱片,收藏古董,收藏钱币,收藏邮票一样。它至少代表着某种热情,某种指向性,某种无力抵达而心向往之的冲动。有这种冲动,总比没有好,不是吗?只有无数类似的冲动才能累积成一次两次小的行动,不是吗?要知道,手机和电视多么强大呀!你需要积累更多的勇气才能对抗它们。

所以我没有处理外公的书,也没有卖掉自己的书,而是把它们恭恭敬敬地放回自己的书架上。我会想起《龙珠》的结局,悟空举着元气弹,等待着毁灭布欧的时刻。我觉得我也好像举着元气弹,我不想松手,我觉得那些书好像是元气的来源,但我并不确定。

爱丽丝·门罗小说中的隐含作者

爱丽丝·门罗喜爱带着同情目光嘲弄那些因匮乏经验(主要是性经验)而倾向于戏剧化处理(dramatize)生活琐事的知识/学术女性。她们对知识的爱通常是真实而热切的,然而正因如此,她们容易陷入或主动或被动的孤立(尤其在加拿大的乡村中),对知识的投入(几乎全部时间和精力)和由环境造成的孤立是相辅相成、螺旋加剧的两个主要因素。

她们缺乏实际的生活经验(尤其是实际的有些粗俗诉诸本能的relationship),缺乏对陀思妥耶夫斯基在《地下室手记》中所言「活的生活」的体验。

傲慢与自卑并存于她们与乡野俗人的交往当中,自卑远多于傲慢,傲慢实际来自她们对于自卑的某种本能性的克服,那是一种色厉内荏式的傲慢,甚至有时,连「色」也「厉」不起来,有的只是虚张声势:你想要装得像他们一样,但他们却没一点类似的想法。双方根本是不对等的。

因为匮乏经验,她们便耽于想象,或是使微不足道地细节变得或过分夸张,或过分神圣,或过分浪漫,或过分悲伤。有时显得过分脆弱,另一些时候显得过分敏锐,就像先知一样。爱丽丝·门罗小说的戏剧张力一方面来源于此种幻想与实际情况之间的差别,另一方面则来源于这种想象本身,它(不是主人公)成为了被嘲讽的对象。

爱丽丝·门罗小说有趣的一点在于,它的叙述者(narrator),更准确地说是隐含作者(implied author)本身就具有她(姑且认为叙述者是一位女性)常常贬损或者嘲弄的特质:喜爱叙述夸张的、戏剧化的感情事件(这一点她恐怕与契诃夫完全不同),过于频繁出现的巧合与时间跨度过长的欺骗,多得过分的(至少是密度太高)对于生活的顿悟(epiphany)。这样说也许不过分,仿佛生活中任何一点点细节,哪怕是桌布上的一片面包屑,也能引发隐含作者的无限联想。

这会让人觉得,太敏感了,也太「知识分子」了。谁知道呢,采取此种叙述策略的隐含作者本身就是她所嘲讽的那类人。这让我感觉到,爱丽丝·门罗的隐含作者是缺乏自我意识的,即深藏在人物背后的那个作家,或者,那个语调,往往未能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就开始嘲弄与她具有相同特点的女性。

但正因为这样,爱丽丝·门罗的嘲弄才不是尖刻、锐利、入骨的,而是带有理解与同情的,它不像是海明威在《太阳照常升起》的开头对罗伯特·科恩式的人物进行的不留情面的嘲讽。但这个隐含作者又不是人物,因为你无法感受到作者(通过叙述语调和故事编排方式)是在讲她自己的故事,而是,仿佛在讲一个和她类似的闺蜜的故事。这让叙述者的语调和人物的心灵结合起来具有了某种富有相当默契的复调性,她们对世界的理解大抵相同或略有区别,当你看着其中一人使用精准的语言剖析、嘲弄、关怀另一人时,也是别有一番趣味的。那种趣味,就像是一个拥有同样缺点的女人在贬损她具有相同缺点的闺蜜一样。

爱丽丝·门罗一点也不像契诃夫,她也不是一个「散文化」的小说家,她小说里的每一处细节会让你感觉到有某种意义。读她的小说不会让你思考什么,也不会让你感受到什么,而总是会让你意识到什么,这「意识到的内容」往往是否定式、追溯式、过分具有概括性的(因而也缺乏实际意义):即生活不是XXX,爱情不是XXX,而不是反过来,它往往带有一种对自己人生的时过境迁的怀疑与悔恨(而作者要以一种过分矫情的解读来冲抵这种悔恨,就像她的主人公一样),以及对宗教本身的淡漠(因为在她的小说里你既看不到强烈的无神论倾向,也看不到对宗教的热衷,宗教总是作为功能性的元素被置放到小说中)。

爱丽丝·门罗的隐含作者最可爱的时候是当她毫无保留地描述那些她讨厌的人的时候。在那种时候,对文本微妙性的渴求让位给一种强烈的情绪,作者想表达一种观点:他/她真的很令人讨厌,而她确实用笔触让你讨厌这类人,你甚至能感到此隐含作者的洋洋得意和解气感。总而言之,这种强烈的情绪以及由之而来的倾向性在爱丽丝·门罗的小说中是罕见的。

在更多时候,她是要取得一种平衡,即过分平淡的时候,需要增添一些戏剧佐料,而人物心理太活跃的时候,她往往要告诉读者,事情其实没有那么复杂,那些富有意涵的细节在这种时候成为了她的砝码。她就像在调配调料一般写小说,而非从内心流淌出来,换句话说,正因知识分子的自矜和傲慢,她的灵魂还是被强烈地阻闭着,无法把心里话完全写出来,她要装得像那些「懂得生活」的人,但她又不能太懂生活,因为这样,她就和他们没有区别了。

正因为如此,爱丽丝·门罗的小说是好模仿的,所以我们看到,抛开那些冗长的对于文学本质的探讨,J.M. 库切在《伊丽莎白·科斯特洛:八堂课》中成功地写出了比爱丽丝·门罗更爱丽丝·门罗的系列短篇小说。从另一角度来讲,具有阴性知识分子气质的库切也很像爱丽丝·门罗(所以他才能写出类似的东西),只不过库切在某种程度上比爱丽丝·门罗更自由罢了。

童年记忆碎片之八

小学四五年级,期末考数学。砖瓦校舍,五列木桌木椅,我在靠左第二列。

我似乎穿了条短裤。考试中,忽然知觉小腿被什么所击打。低下头,才看到那皱缩密实的纸团。往左侧斜后方看,D正盯着我。他很紧张,脸带歉意。我想起正后方是女生X。他们平时似乎很要好,但我对他们的事全无知识。

放下纸团,写着题,我才意识到,他们可能是在作弊,D大概扔错方向。我使劲掰开那纸团,上面写着一道算术题。我把纸条叠起来放在一边,继续做题。

几分钟后,我实在无法平静。我感到D与X在身后死盯着我,但我没勇气回头看。随后,我被不知道是怎样的一股冲动驱使着,站起身来,大声对老师说:“报告老师,D和X传纸条作弊!”声音大到全班同学都听到,但D和X立即矢口否认。

监考老师是谁我忘了,但我相信她一定是语文老师L,或者其他年级的什么老师,而不是数学老师F。她把我、D和X都喊上讲台。我将那张皱得不成样子,不知道被揉过多少次的纸条再次展开,交给老师。全班同学都盯着我们。

那老师端详纸条良久,她甚至摘下近视眼镜,作努力状,凑近纸条看。铅笔字迹虽模糊不清,但隔着一段距离,我一眼也能看清。我只记得,老师的确看了很久很久。

老师表现出犹豫的样子,支支吾吾地对我说:“这字太模糊,看不清嘛……”又像是自言自语。然后,她将我们打发下讲台,继续做题。

我不记得D回座位时是否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完全没有印象,我只记得老师踟蹰的样子。

别误会,我说起这件事,并非要表彰自己的正义,或是揭露老师的虚伪,或是宣泄某种义愤。很多年后,当我再次猛然想起此事,我丝毫不会像以前那样毫无保留地赞许那个自己,也不会责怪老师,我只是觉得有一点点不忿。

我说起这件事,是因为这件事唤起了我对于自身的某种看法。我不觉得自己正义,就算在前一秒我这么觉得,现在也不是了——当我写到这里,我只觉得自己无趣和呆板。我觉得我缺乏童年时的乐趣:哪怕是作弊。我一直想摆脱那无趣、呆板和严肃。我想要轻轻松松地看待很多事情,像许多人那样,但我做不到。我想要轻轻松松地对待自己的生活,以及与自己亲密的人的生活,同样,我也做不到。

这件事情,连同它背后种种关于我性格与命运的因素,就这样一直跟随着我,在不经意间冒出来,总让我失去很多朋友。

所以现在,每当我发觉自己能够不是“故作轻松”的时候,我总是很欢喜。

《巫山云雨》和章明的电影

今年年初,我在某个影展看了几部章明作品:《新娘》《巫山之春》《秘语十七小时》《爱情狗》,都非常喜欢,尤其是《新娘》。之前在院线看过《冥王星时刻》,最近又在电脑上看了《巫山之春》,所以想起写写自己私人的感受和想法。

章明导演当时在映后谈说,没有几部电影,他能真正按照自己想法来,大部分都是迁就妥协的产物。

根据他的描述,妥协程度还都不小。处女作《巫山云雨》早期被禁播,删减。《秘语十七小时》原本打算拍成恐怖片,在剧组就绪之时,审查受阻,只好临时改剧本,最大限度去掉恐怖元素。《爱情狗》是为邓建国拍的“私人订制”影片。也就是在《新娘》里,导演最大程度地实现了想法,他打趣说《新娘》的拍摄是一次消费,而非投资。

不知是因性情经时间淘洗渐趋平淡,还是生来如此,章明说起这些事的时候,语调淡然而轻松,似乎丝毫没把那些挫折和遗憾当回事,透露出达观的态度。而且我能感觉到,那不是掩饰,也不是虚辞,而是真心话。我当时就想,只有如此人生态度松弛的人,才能拍出这样的电影啊!(《新娘》的映后)

章明的电影方方面面都非常有趣,谈论起来也相当困难。但我想,最容易的一个切入角度大概是,他“如何表现人的欲望”。或者在中间插入一个“诗意地”,即他如何“诗意地表现人的欲望”。

在我看来,用更简单的话(也为大多数人认同)去表述,即章明倾向于用除性爱场面之外的间接场景去描写人的欲望,尤其是性欲,因而造出诗意和余韵来。但这样讲,颗粒稍有些粗。

具体而言,至少有两个侧面可以表述此种描述性欲的方式。一种便是在“压抑”中呈现性欲,就像很多第五代电影导演(或第四代)的作品,比如张艺谋的《大红灯笼高高挂》《菊豆》,谢飞《香魂女》。通过各类影像形式,展现出强烈的压抑感,这种压抑感有时候或许可以是性感的(erotic),但它们通常也是更为历史化,意识形态化的。

这类电影承载了鲁迅以降的中国文学传统中惯有的批判色彩(它们也几乎都是文学改编)。你可以在其中找到明显的对立关系:“保守/开放”,“封建/进步”,“压迫/反抗”,“压抑/释放”。(对于鲁迅来说,最显明的类似例子便是《长明灯》《狂人日记》罢)

在这类电影(或文本中),千年来的封建传统(有时候是“制度”,这在第六代导演中可能更加常见)被视作是压迫人性,压迫欲望的罪魁祸首。它们像幽灵一样折磨了人之后,又附身在人身上,促使她/他去折磨其他人(《香魂女》)。欲望就在强有力的“压抑”和“缺失”中呈现。因此,这类电影里的欲望释放是有爆发力的。即使是某些第六代导演的作品(比如刁亦男的《夜车》)里,也存在此种欲望结构。甚至连章明的《巫山云雨》也受到这种影响。(可以看看出现在策划或者监制里的那些著名电影人,比如田壮壮。)

但《巫山云雨》最有趣的一点在于:在它身上时时可见上述那些电影和文学传统的影响(不论是文本、影像、布景还是人物形象,表演方式),但是它却以独有的方式在抵御甚至拆解上述结构。两种结构并存于这部电影中(《新娘》似乎完全摆脱了这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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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情的终结》读后札记

格雷厄姆·格林的《恋情的终结》讲了一个极为简单的故事:二战时期英国,作家莫里斯爱上有夫之妇萨拉,两人长期欺瞒愚蠢丈夫亨利(似福楼拜笔下的夏尔·包法利而更生动),肆无忌惮幽会做爱。然而在一次轰炸后,萨拉突然以沉默姿态离去。这令莫里斯痛苦无比,他雇佣侦探调查,得到萨拉的日记,读毕才意识到萨拉还爱着自己,不过萨拉的心日久已被上帝所占据……他不顾一切地联系到萨拉,表白衷情,但不久萨拉就离世。其后,莫里斯与亨利相依为命,且他的无神论世界观开始动摇,开始与上帝对话。

这本小说的优秀之处并不在故事,而在叙述。

首先,小说的结构很有趣。前半部分(第一部/第二部),“我”(莫里斯)喋喋不休对萨拉之爱与怨妒,同时揭露往事,过渡部分则原文照录萨拉日记(第三部),结尾部分(第四部/第五部)转向客观,渐渐揭示出“我”想象之萨拉和真实之萨拉的鸿沟。

对我而言,毫无疑问,显然前半部分更有吸引力些。原因在于其声音(巴赫金所谓“voice”)之迷人。作为叙事者的莫里斯在描述失恋事件时展现出一种奇怪魅力:他描述自己的创伤,但不沉溺,以笃定和轻快之口吻淡化痛苦与创伤,仿佛在谈论另一人。作为读者,自然能意识到这仅是刻意的轻描淡写(understatement),而此种叙述的魅力恰在于此——叙述者的自负和掩饰反倒解除读者负担,让他们不必戴着沉重情绪枷锁感受失恋。作者聪明之处在于,他尽可能详尽而微妙地描述失恋感受,却并不使之情感化。

这会让我有一种意识(可能也会让其他某些读者有相同的潜意识):隐含作者(implied author)试图让读者了解其内心感受的同时,减轻他们的情感负担。因而,我对前半部分的莫里斯产生了莫名好感。此种好感同样也来源于莫里斯不同寻常的冷嘲(cynical)态度,以及这种冷嘲态度背后似乎更强烈而真挚的感情(类似于J.D.塞林格的《麦田守望者》)。

这种感情有时会在“我”的叙述偶尔直接凸显出来,有时则通过叙述的编排来暗示。

例如,莫里斯一直采取观察与分析的态度回味此次“终结”。他并没有如某些恋爱小说的主人公一样沉溺在回忆的世界里咀嚼痛苦,而是抬起头,将眼睛睁开,不断地观察并评判着他周遭的世界。这在某种程度上既淡化了他的创伤,也减弱了读者可能感受到的负面情绪。然而,创伤却也还时时显现。

莫里斯如怨妇一般不断观察评判着他周围的人(尤其是亨利),这显然在暗示着他的痛苦:他不愿意触碰内心那些痛苦,所以他选择一直不去谈论它们,而用评判他人来逃避自我省视。另外,表面上他虽愤世嫉俗,对谁都不屑一顾,但是实际上他却不会放弃和任何一个人对话的机会(无论是在言语上还是在心里),他始终拒绝一个人待着,因为独处对他而言意味着地狱。他是一个敢于逃避的人(在我看来这并非一个缺点),当他读萨拉的日记时,他说:

我再也读不下去了。当日记里的某段内容让我感到太难过时,我总是一再跳过去不读。(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17,p.171)

莫里斯用详尽言辞评判他遇到的每一个人,他们最细微的行为与举止:这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傲慢态度,有些人可能会觉得他敏锐可爱毒舌,有些则会厌烦。他也会一本正经长篇累牍地细心解释自己每一句话的缘由:“我这么说是因为……”喋喋不休的姿态也暗示着他的创伤与痛苦(就像鲁迅笔下的祥林嫂)。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叙述者“我”明显缺乏反思意识:他以自我为中心,似乎从未意识到自己在恋情中存在的问题(但我们在他的叙述中可以知道他有问题),对于另一半责怪多于怜悯,对于恋人的丈夫则抱持着轻蔑而非愧疚的态度。

在小说里,这种拒绝反省的轻佻口吻和莫里斯的无神论者身份联系起来,显而易见地抵制着基督教历史悠久的忏悔、内省传统,以及常出现在现代小说中的沉思姿态。在小说中,莫里斯自然而然也对天主教和天主教徒怀着轻蔑的态度,他甚至对激进反对宗教的无神论者也很轻蔑——对他而言,除了自己和爱情,没有什么可相信的了。

因此在后半部分,莫里斯成为了反派。他独特的叙述声音与突然出现的萨拉日记文本产生了强烈对抗,后者采取了强烈的内省自责姿态。萨拉日记,伴随着萨拉本人的死亡,战胜了莫里斯,让莫里斯的世界开始发生动摇,他的叙述也慢慢变得游移起来。

从故事情节来看,莫里斯的确似乎被上帝和萨拉打败了,但语言来看,则并不是。对我而言,萨拉的日记文本单调乏味得可怕,远不及前半部分莫里斯的叙述那么有魅力。在读第二部分的时候,莫里斯第一部分的叙述时时在我心中复现,那个可爱真实声音的消失让我惋惜又回味。作者的真实意图可能是制造无神论者世界观的动摇,但他的叙述反而让我更爱那个自大的无神论者了(像是一位演员凭借着自己的努力和天赋把穷凶极恶的反派演得惹人喜爱)。

而莫里斯在第二部分的失败,很大一部分来源于作者的机械降神(Deus ex machina):萨拉的死亡,斯迈思脸上疤痕奇迹般的消失。这些都并不能让人信服,它们让人感觉到莫里斯在结尾处的转变似乎是作为天主教徒和天主教作家的作者不得不采纳的结局,这明显的虚构痕迹让人愤怒地觉察到第一部分可爱的莫里斯被作者操弄了。这又好像一部宣传正能量的电影里,反而是真实的反派更惹人喜欢一样(《人民的名义》里的祁同伟)。

P.S. 本书的标题:The End of The Affair也很有趣。我想,用the affair,而不用an affair,此即流露出一种笃定的回忆姿态,而非讲述故事的姿态。作者摆明了要回忆“那一次”恋爱,而不是要讲述“某一次”恋爱。而“那一次”(the)也暗示着某种独殊性和不可取代性,即隐含作者是如此重视这段恋情,认为它与其他所有都不相同。

童年记忆碎片之七

三年级或四年级,我是小组长,一个可以称为班干部而并不被视为班干部的位置。我异常珍惜它。任务是收作业。六七人的纵行,她坐最后一排。一天早晨,我来收英语作业。前几位都相当顺利,但到她,无论怎么说都毫无反应。她自顾自地同旁边“坏孩子”聊天说话。我想打断,但我不敢。

我仿佛遇到一堵无法逾越的墙——不完成老师分配的任务是不可接受的。于是,等待在焦虑中发酵一段时间后,我憋着火发怒了,开始踢那堵墙,就像所有无能之人面对其无法解决的问题时所能做的那样,施加暴力,发泄情绪。

等我醒过来,我发现自己拿运动鞋正狠命踢着她赤裸的脚踝。她穿着凉鞋,脚踝和小腿黝黑。一脚,两脚,三脚……我连踢十几脚,把她脚踝踢得红肿。她没叫一声,也没哭喊,只是看着,仿佛在旁观。或许是我记错了,她可能咬着嘴唇,一言不发,把头侧到一边去。

忘了是否有人来劝架,作业是否收上来也不记得。我只记得放学的时候,“坏孩子”对我说:“XX,你真有裆(真有面子),踢得那么狠,她一句话没说。”后来,我从他们那里得知,她和一个上初中的小混混处对象。他们都为我后怕。

我不记得是那天傍晚,还是另一次,总之,有一次,我望着初中部教学楼发呆。她和那我一直惧怕着的初中小混混分开,走过来,对我说:“XX,问你一个问题,有女生喜欢你吗?”

“不知道。”我说。

“有人喜欢你。”她说,带着暧昧的笑容。

我至今也不知道她在说什么。她在说她自己,还是其他人。她是在为另一某人传话,是在戏弄我,还是在隐晦地表露真情,我完全没有头绪。我完全没有发现什么女孩喜欢我的痕迹。但我宁愿相信那是她,否则我很难相信(认可)自己施加的暴力没有遭受到任何惩罚(然而在初中大概一年级一次类似的事件中,我受到了惩罚),但如果真是那样,我会更痛苦。

童年记忆碎片之六

在我的童年时代,零星有些这样的时刻:大脑突然空白,身体忽然失去控制,做出些难以解释的决定。

有点像是在某些特定的场合,突然说出一句自己从未预想过的话。又有点像是凭借本能突然抱住(或突然亲吻)一个互有好感但并非心照不宣彼此暧昧的异性,事后才确认相互的情感。但相比于这些,它们又更神秘,更冒险,更失控。因为,往往,在那些时刻,往往是出于恐惧或愉悦,我不仅会交出声带的控制权,也会交出整个身体和大脑的控制权,把自己整个抛出去,将自己置于某种危险(而非仅仅尴尬之中)。

随着年龄的增长,这样的时刻渐渐少了。直至今日,完全消失。这也让我感觉自己陷入另一个怪圈:对自己拥有太强控制力(或变得胆小),无论喝多少酒,也能保持安定平和,不急于倾吐内心,不急于追忆往事,而是想着控制自己,不要失态,不要被人窥见最软弱最疯狂的那一面。享受微醺而非狂醉的状态。当你一直想着控制着什么的时候,或者你反而是被什么所控制着。我多么怀念少年时,自己拥有的那种将自己彻底抛出的能力和胆魄啊!尽管此种胆魄甚至和懦弱无知与恐惧联系在一起,但后者种种,或许反而是拥有胆气的必要条件。这对我来说始终是一件吊诡的事实。

那些时刻,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我都没办法彻底解释自己行为的因由。我能做的,只是把这些事件记录下来,加以猜想和揣测,实际上,我更希望通过回忆,找回那些冲动(以及与之相伴的怯懦、无知、得意忘形),和有关冲动的身体记忆。

第一次是在我大概四五岁的时候。我同父母一起回到乡村老家。我没有见过乡间池塘,亦没有见过池塘边半高的赤裸土堆。生于斯,长于斯的堂兄带我爬上那高高的土堆。随后,我看到他开始使劲往池塘里扔石块或土块。他能够扔得非常远,让土块在池塘中心溅起巨大而美丽的水花。有时候,他还能将扁形石块像飞镖一样抛出,让它在水面上弹跳向前,留下几个小水花,再沉入水中。有时候我甚至觉得那水面是透明橡皮泥捏成的,而石块将要越过水面飞往对岸了。

幼年的我的好胜心膨胀了。我也捡起土块向前扔出去,但那土块是如此松散,还没到半空中就解体,分成几瓣稀稀拉拉坠入池塘边缘——有些甚至还没到达水面,仿佛被截落的分体式导弹。

堂兄开始嘲笑我。好像是那些嘲笑我撒尿不够远的同学一样。我没有沮丧,反倒是越来越兴奋。我举起石块,一个又一个地往前扔,没有一个能扔得比大我两岁的堂兄远。

然后,余光观察着堂兄的同时,捡起最后一个大石块,我把自己抛了出去。好像石块比我还重,又好像石块黏住了我的双手,也可能都不是,有可能在预感到又一次失败之后,随着自己扔出的石块一跃而起,期望自己能够超越那些自己控制不了的石块。总之,我所能记得的只是,我身体前倾,随着我自己扔出的石块飞了出去,落在了池塘边缘。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做到的。现在回想起来,那场景可笑得就像是抓着自己的头发把自己提起一样,只不过那一次更有动感。

但更可笑的是,就算我连自己一起抛出去,我也没有落在池塘里,反而是掉在了池塘边缘。我还记得,我绷紧身体,不敢动弹一下,拼命阻止自己从斜坡上滑落到水里。那时刻,我往水面上看,似乎看到了一大片弧形黑色阴影,仿佛有一条大鲨鱼在水下等待着我。又好像,我终于知道了石块的感受。原来被扔进水里,并不是一件令人愉悦的事情。

爸爸冲下斜坡,把我救了上来。他后来是这么说的。只不过,在那一天,关于爸爸的一切,我都不记得了。

第二次是稍大些的时候,在我还没有学会骑车的时候,跟着几位同学一起去郊游。他们不知道从哪里弄来几辆自行车。因为我是唯一一个还不会骑自行车的,另一位男生就负责带我。他们让我横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上。这让我十分恐惧。因为以往爸爸骑自行车带我的时候,我都是直接跨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爸爸的自行车很高,因此他总会先把自行车停好,再把我抱上去。我从未自己上自行车后座,我也从未横坐在自行车后座上。

但我还是硬着头皮坐了上去,紧紧地抓住后座边缘。然后他骑了起来。他骑得飞快,我感觉他骑得比旁边的小汽车还快——爸爸以前从没有骑这么快过,以前带我回老家时,他总是骑得慢悠悠的,因为我在后面抱着他,生怕掉下来。

恐惧从我内心涌起来。更让我恐惧的是,他还不是骑得最快的那个。其他同学远远地把他抛在了后面。他为了追赶(就像是我为了还击堂兄),踩得更猛了。每到一处减速带,自行车就会猛颤一下。

我感觉他的自行车随时都会被汽车撞倒,或者自己散架,两个人飞出去。每经过一次隔离带,这些想法都会出现在我脑海里。然后,我的神经突然绷断了。我好像预知了毁灭一样,不顾一切地放开自行车的后座,从车上跳下来。落地的过程中,手撑地,手腕骨折了。

我看到自己错位的手腕,看到他的车在远处缓缓停下来。接着一群人围上来……我被送到了医院。我向所有人隐瞒了真相,说只是因为我没有抓好,不小心跌了下去。当然也不会有人相信我是自己跳下去。弄得那男孩心生愧疚,还给我送了礼物,我一直过意不去。

后来我一直在想,如果我紧紧抓着后座的把手,不去理会那恐惧情绪,情况会怎么样呢?我会被恐惧彻底吞噬吗,我能够坚持到目的地吗?今天的我肯定会那样做(假使我今天还不会骑自行车的话),今天没有人不会那么做。

但那样一个我,看似愚蠢,又一直刻在我的回忆里,让我无比怀念。

扭曲的梦想与大城市的幻象

ON PODCAST & ESSAY: Sharing A Cab, And My Toes 

去年听到一期Modern Love,标题是“共享一辆的士,还有我的脚趾”(Sharing A Cab, And My Toes),至今念念不忘。播客由Greta Gerwig朗读,第一人称,一位来纽约追逐梦想的女人讲述她自己的故事。Lady Bird的导演来读这篇文章再合适不过了,她拍前半部分,读后半部分。

作者三十多岁才来到纽约,在此以前,她忙于追逐稳定的生活:文学博士、稳定教职、与一位教授同事结婚、养育几个孩子。不过事与愿违,她的计划在“获取教职”这一步就中断了。拿到博士学位之后,她没办法找到工作。

她开始反思,并且改换主意,面对自我,想要去纽约追逐梦想。有点晚了,但还来得及。

我一直被“乖女孩”这件紧身衣裹着,做的事情全是为了符合他人的期待:好成绩,上研究生院,合理的职业发展路径,最重要的是,要保持端庄得体。但是,这样的直截了当、范围狭窄的路径却将我导向死胡同:失业和债务。当我看着那些我寻找学术类工作时收到的拒绝信,我感到内心涌起了安慰。我现在可以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情,我想。现在,我能够搬去纽约了。

来到纽约之后,为了谋生,她在一家“标准考试培训”公司做教研工作,她发现这里(或者所有这种类型的公司)有很多和她类似的无奈的梦想/爱好追逐者:

有一位医生,私下里想要唱歌剧,一位律师想要成为优秀的飞盘选手,还有一位工程师想从事声音设计工作。这是一片摆满了与环境不相称的玩具的岛屿:作家,演员,音乐家,他们痛苦地从事着自己不喜欢的工作,只是为了支持他们那奇怪的爱好,内心深处的欲望,以及毫无前景的职业。

读到这里,我想起J.M. 库切在《夏日》里所作的评论:“教师这一行,充满着不合适的人,和寻求庇护所的人。”不论如何,尽管工作辛苦,她至少有一群志同道合的人陪伴。

话虽如此,梦想却仍不知所踪,此前有关纽约的种种奇妙梦想一件也没有发生在她身上。她每年收入32, 000美元,在纽约,只能住在仅能容纳一张床和一盏台灯的小隔间:

我们每天工作很长时间,下班以后就去泡吧放松,谈论着我们那浅薄无聊的生活。

一天夜里,劳碌的工作与消极的痛饮之后,作者搭出租车回家。忽然,一位不熟悉的男性同事挤上了那辆车。她有些尴尬,但还是接受了。

也许是为了避免尴尬,他们聊了起来。

“我马上要结婚了!”男人说。

“恭喜你。”女人说。

“可是我有一个梦想就实现不了,我的未婚妻,无论如何,都不让我干那件事,请问你能满足我吗?”男人真诚地请求。

“你的脚趾很美,我可以舔它们吗?”男人继续说。

作者同意了,并非因为恐惧和威胁——男人对她没有任何威胁,而是由于内心涌起的一股貌似崇高的强烈共情:

在那一刻,时间静止了。我已经搬来纽约,想要实现自己最重要的梦想了。但是这个年轻人,向我展示他小小的梦想。我想,我人生中一直都在说不。所有那些我从没有搭过车公路,所有我放弃的机会,所有我未曾亲吻的嘴唇。然后,我想,纽约并不是一个有关“不”的地方,它只与“是”有关!

她将自己的全部感情投射到这位同事身上,仿佛所有的遗憾、委屈、不甘,即使是来到纽约之后生活的平庸都可以用此种情感来消融化解。

出人意料的是,几天以后, 一位女性同事对她倾诉,讲起这位男子在类似的出租车上,对她做了同一件事。这是个骗局,我当时想,那个男人根本没有什么梦想,他只是重复地利用相同的谎言去欺骗那些被“纽约情结”所笼罩甚至控制,渴望实现梦想变得不同而又走向平庸的脆弱的人罢了。

但令我惊异的是,作者没有被欺骗的愤怒,而是表述了以下感受:

不。我只是感觉到我内心萌生了对他的一点点赞赏。这个男人是如此执着专注于他的梦想,他用最直接最大胆地方式实现它,还带有一点点欺骗。他就这样,让他的梦想一次又一次地实现。

在我看来,这是一种极为虚假的情感,一种类似于米兰·昆德拉所反复提到的刻奇(kitsch)的情感,它并不指向也无法表征任何特殊个体的内心感受,而是所有纽约市民的集体虚伪,共同幻觉,以及自我感动造就的虚假崇高。

这种情感不仅虚伪,它也会遮蔽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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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一次春游

早在瘟疫肆虐的冬天,我和旧友Z、H就已开始筹划春游。无奈冠状病毒迟迟不散,三人都宅,于是一拖再拖,直至又一波冷空气入侵前的两三天,便终于不得不出门了。

时间定在周一,地点定在烧香台。烧香台,曾是这座小城学生春游之目的地。之所以是「台」(而非山),是因为它只是块高出地面十来米的小山坡,坡上有片松林,地上则满是松针与松果。松林旁边有一座寿宁禅寺,以往,人们来这里只是为了「烧香」。不知为何,此地后来却渐渐成为市民休闲放松的场所(周围的土地几乎都已被开垦或被房屋占用)。我记得小时候,父亲常带我来这里放风筝。

我们已很久没来这里,也没人能提供什么信息,大概其他人也不怎么去了。小时候,班里春游,我们会在这里野炊(每个人都要带锅碗瓢盆餐具)、野餐、唱歌、放风筝,把吊床固定在两树之间,摇来摇去,女生惬意地午睡,男生则在一旁捣鬼;有时,则朝向旁边布满松针和矮灌木的斜坡探险,在凶险的角落捉迷藏嬉戏厮打,然后被老师责难。小学六年,我们好像从未走进那座寺庙。至少是我,未对任何僧人留下印象。这一趟,去寺庙里转转也是很好的。

总之,我们很兴奋、也很好奇。前一天,我们一起去超市,买了不少食物,准备第二天来一次惬意的野餐,我甚至还带了一本书。

第二天,出发的时间比预期晚了一个多小时。本就是阴天,过了中午,阳光更微弱了,我们只好顶着阴云上路。我开玩笑说,这才是落寞者的春游。从去年开始,Z一直处在失业状态,而H刚刚辞职,我也是苟延残喘。对于我们三人来说,此刻最重要的事情既不是追忆过往,也不是积极进取,而是要保持愉悦。我们一致同意,现阶段无论怎么做好像都没什么用。

从城区到烧香台,路途大约四五公里,要经过我和Z小时候住过的社区。我们离开这里已经超过十五年了,所以这次旅途的一大乐趣仍然是看着旧景,聊聊往事和旧友。因为经常帮父母在社区办些手续,Z常回来。而我都快要遗忘这里了。路上,Z谈起这片一二公里见方的国企工厂生活区的变迁。最令我惊异的是医院后面,童年时常流连的池塘花园早已填平,建了新公寓楼。而「俱乐部」,厂里组织职工看电影或开联欢会的场所,也遭遇了相同命运。小学时,我们每年六一节都要化着浓妆,穿着在今日看来令人羞耻的奇装异服,在晚会上跳舞。我们的学校,已被拆了一半,另一半(初中部)的足球场被水泥填平,改成了篮球场。而原来是平房的小学校舍,上面也建起住房。原本围住学校的墙却保留着,这里原来是老师办公室,其他三面墙早已被拆毁,最后一面墙的窗户却未被补上。所以我们看到围住小区的墙开了一扇扇木质窗户,显得十分荒诞。

Z的记忆力令我们十分吃惊。在路上,他不断向我和H抛出昔日同窗的姓名。有些我还有印象,有些我却只记得名字,连长相也记不起来。他说起A的调皮活泼,B的沉稳冷静,C和D小学就已肇端的恋情。我全都不记得了。说实话,与其说不记得,不如说我根本就不知道。小学时,我虽常常与大家一起玩耍,但好像从未真正融入那个集体。我的意思是,我好像从未具备和人建立关系的能力。就我而言,从来都是,走进树林,和亲切的陌生人一起玩耍,愉悦、幸福、忘我,然后离开。我与所有人的关系好像都建立在「事件」,而非「依恋」上。那感觉就好像,做了很多份工,但却没有对其中任何一份留下深刻印象,仿佛什么都没有做过一样。我不知道,当六一儿童节的舞台落幕之后,如何与喜欢的人保持联系。

实际上,与其说不知道,不如说没动力:我内心没有那一团「火」。我相信,那「火」可以让我发自内心地拥抱我喜欢的人,让我真诚地探问他们的处境,让我无论做些什么,做些他们喜欢的事情,做些如果他们开心,我也会很开心的事情。但我知道那很艰难。理智上,我想要做那些事,但我知道,实际上,我并不想——我没有冲动。我感觉我自己好像从来就不关心这个世界,不关心任何人。

曾经,我觉得我就像空壳一样。但我又真真想去爱,无论男女,想要忘我地做些跟人有关的事情。我做不到:内心没有激情。我没有那团「火」,我能感受到的只有鲁迅的「死火」……

这是死火。有炎炎的形,但毫不摇动,全体冰结,像珊瑚枝;尖端还有凝固的黑烟,疑这才从火宅中出,所以枯焦。这样,映在冰的四壁,而且互相反映,化为无量数影,使这冰谷,成红珊瑚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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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自传》为什么一定要读初版?

《从文自传》是沈从文最负盛名的作品之一,1934年它作为良友自传丛书(这套书还包括《巴金自传》《庐隐自传》《钦文自传》《资平自传》)初版之时,即赢得文坛激赏。1935年,林语堂主编的《人间世》开辟“1934年我所爱读的书籍”专栏,邀请诸多知名作家选出1934年他们最爱读的三本书。结果,周作人和老舍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从文自传》。值得一提的是,品味昭彰的周作人所选另外两本书全是外国书,他对《从文自传》初版的喜爱由此可见一斑。

《从文自传》写于1932年(也有学者考证说是1931年),主要记叙了沈从文从童年到青年在湘西老家(直至赴北京以前)的生活经历——《从文自传》的结局即是沈从文孤身一人来到北京的客栈登记入住,因此也可视作沈从文对自己人生第一阶段的总结。写作此书时,沈从文三十岁左右,经历了长时间的贫困与流离后,在国立青岛大学获得教职,才稍稍从困窘生活中解脱出来,因而能以温柔的目光看待往事。他接受邵洵美委托,撰写上述自传丛书中的其中一册。由于广受好评,《从文自传》在出版次年再版。随后十几年,又以不同形式多次再版。

放在1930年代语境下,《从文自传》之所以广受好评,主要原因还是湘西苗乡出身的沈从文复现了一般文人作家所不能及的奇异生活经验。虽然后有学者考证,《从文自传》虚构想象成分亦颇多。但不论如何,如此新鲜有趣的,且有一定历史感的回忆,是当时文坛的稀缺物。另一方面则是文体的新鲜,当时自传这一西方文体在中国并未有太多实践,因此写什么、如何写,也未有定规。沈从文虽自谦说《从文自传》是信笔写去,草草完稿,但从文体来看,《从文自传》毫无疑问受到了胡适对现代自传(传记)构想的影响。在胡适《四十自述》的开头,他笃定要将此书写成一本“小说式的文字”,但未能成功。而沈从文的实践却可说是成功的,一方面,如前所述,他在自传里投注相当多的想象成分,另外,描写人物、记叙事务的手法也与他早期的小说、散文多有相像,甚至更胜一筹。

由此言之,沈从文的创新赋予其自传作品今日自传/回忆录所不具备的文学性。之所以能如此,一是沈从文在文体上并未遵循固定自传套路,自由发挥,因而能有所创新;二是沈从文本人并没有今人稳定的文类意识(例如认为小说、诗歌比回忆录、传记更正规,值得投注更多心力在形式上),与小说一样精细雕琢,甚至更甚。知名翻译家、文学评论家毕树棠在他的文章里点评道:“这本书的文字近于随笔演述,写得细密而轻松,在字句上看不出什么精巧的锻炼,而组合起来,却朴素而丰韵,参差而有致,整个脱去传统散文的节奏,而另具一新格调。这是作者久写小说,文笔独造,习惯成自然,有Simplicity之美,非偶然所能至者。这本书的可爱之处,风格也居重要之点。”(《<从文自传>》,载《宇宙风》1936年2月第1卷第10期)

除此之外,最主要的成功因素仍然是沈从文的早期乡土小说写作经验。在1920年代,沈从文以自己早年在湘西的生活作为创作资源,创作了不少散文、小说,包括《我的教育》《我的小学教育》《怀化镇》等等。而《从文自传》所记叙的事件、描写的场景很多都在上述早期作品中出现过。例如,《从文自传》中的《清乡所见》一章复现了其小说《三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只不过更为精悍灵动;而《一个大王》一章则重写了小说《说故事的人的故事》。

这种从早期写作资源中汲取养分的方法有几个优点。第一,沈从文早期描写乡土生活的小说很多,但零散,篇幅短小,有些作品尽管有闪光点,但在艺术上并不成熟。在《从文自传》之前,沈从文并未能够在中长篇的叙述中整合这类经验,应用多样化的叙事技巧和渐趋纯熟的文体。从这方面来讲,《从文自传》对于沈从文早期乡土写作经验,不论在艺术上,或在经验以及对经验的思考上,都是一个总结,它因此也就具有了一种宝贵的完整性(integrity)。沈从文早期的小说重复啰嗦的问题早已为人所诟病,而在《从文自传》中,他也基本解决了这个问题。第二,对于读者来说,《从文自传》是写实文体,而非虚构文体。沈从文的写实声明(如勒热内在《自传契约》所言)给这些传奇故事以及书中其他所有的迷人幻想附加上了一圈真实光晕(aura),能够让读者更加迷醉。另外,在早期小说里,沈从文有时失之于夸张造作(他早期最优秀的小说,比如《我的教育》也是得益于宝贵的节制),而写作自传,他自然要有所克制,因而就赋予了《从文自传》相较于其他小说更高尚的艺术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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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Last of Us and Left Behind

–The Last of Us–

家里卫生纸消耗如此快,父母一定不会奇怪。他们自然知道囚于家中的儿子有性欲。以前在家里,自慰完毕后,我会小心地把沾着精液的纸扔进下水道——现在就索性扔进废纸篓,打开窗户通风。有时候,我会自己去楼下扔;有时候,不知道是父亲还是母亲,会趁我不注意清理。我会有一丝尴尬,但我并不恐慌了。我不知道这是不是意味着自己长大了,不再隐藏自己的性欲,至少不隐藏自己发泄欲望的痕迹。

自从在自己房间里的床头抽屉第三格发现了避孕套,我就不太在意这些了。我数了数,只剩下两个。我留在家里的会只有两个吗?我为什么会把避孕套留在家里,我从未将任何女孩带到这里来?我不记得了。我不知道父母现在还做不做爱,但我知道母亲一定会研究我的抽屉和衣柜。

他们会在焦急的时候借用我的避孕套吗?在用完之后,他们发现本地买不到相同品牌的,焦虑一阵,合计一阵,就任由其淡忘了。就像如今我在家里自慰一样,只有锁门是最后的救济。有时候我上厕所甚至懒得关门关窗,尽管父母就在阳台,我背对着他们发出的响声,排泄。这说明我不知廉耻,或是与他们更亲近了?我知道他们不会看到,他们也不会去看,但他们会听到,他们不会主动去听,但他们也未必因为被动听到而恼怒,这种关系太完美了。彻底的信赖。

现在超市买不到方便面了,但是能买到避孕套吗?在这样的社区,缠绵的情侣或夫妻,只能就近购买。这两个月,当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到同一家小店购买避孕套时,他们该如何自处呢?

旧物

瘟疫导致物资匮乏。我没有衣服穿了。一件卫衣,我穿了十几天。

我没有办法取回远在北京的衣物、电子产品、游戏机。我想念它们。但我不得不依赖手头的资源。于是我翻箱倒柜,想要找找还有什么能用的。我找到了一个蓝牙键盘,毕业时,我曾经拼命想要卖掉它,但就是没人要;几件合身的旧衣服,我未扔掉它们的唯一理由是父母的反对。迫于疫情,我重新开始使用它们,重新爱上它们,再也不想扔掉它们。因为它们给我带来满足感和安全感。

我没有想到,我意外地获得了一种幸福。这种幸福感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好像是停电时分,你不得不抛下手机和电脑,乖乖看书,1-2个小时,看完之后的充实和满足。第二个层次,物有所值的快感。第三个层次,在困顿之际与旧友重归于好的愉悦。

游戏

2月20日左右,我第一次下楼。想买点方便面、啤酒和软饮料。

小区内外,肃杀萧瑟,闪着警笛的车时而驶过,小区门口的超市半开半掩,里面透出一丝狡黠的光亮。我敲了敲门。一只柔软的手伸出来,把我拉了进去。那是老板娘的手。

小超市里货架空空,只有些无人问津的调料。老板娘焦急地对我说,快点,最好一分钟之内买完,危险。我没有办法,只能匆匆选了三包烟(没有我想要抽的,我也没有时间细细挑选),2大瓶百事可乐(我喜欢可口可乐),搬走了一箱啤酒,就被赶了出去。没有方便面,我来不及看避孕套。

从门外看,小超市透出的光仍是狡黠地亮着,只是它不再属于我了。刚才,我几乎没有时间、没有勇气围着货架走一圈,好像生怕什么东西从门缝外窜进来,把我攫住。所以我只得买了一堆自己不喜欢的东西。

疫情最汹涌,最扑朔迷离的时候,我发现自己之前加的某游戏群里有人说:「想不到tlou2在中国是这么预热的。」(tlou 即 the last of us)当时我还不以为然:瞎类比,不就是肺炎吗,怎么和僵尸病毒比?回想起来,那次去超市购物的体验真是酷似The Last of Us的扫房的游戏体验。(不同于「绝地求生」)

匮乏、短缺、恐惧。除非在这里,有和僵尸差不多可怕的东西。

曙光

解封第一天,我和朋友外出散步。街上大部分店仍紧闭着大门。只有一间「例外衣舍」大开着门,灯火通明。我们大笑,不愧是「例外衣舍」。

回去的路上,我们看到了工商局的车辆,他们缓缓驶过「例外衣舍」,一位中年人探出头来喊了两句话,灯就渐渐暗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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